黄亦玫看上了风度翩翩的庄国栋,为了得到庄国栋,刚刚入职的黄亦玫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冒险去参加没有请柬的晚宴,结果在庄国栋的助力下,成功地拿下了之前领导想拿到的跨国合作项目,也借此机会与庄国栋成功接触,双方都被对方吸引。
庄国栋喜欢黄亦玫明艳美丽的外表和聪明睿智的头脑,对她爱得既热烈又宠溺。于是情窦初开的黄亦玫把全部的爱恋都投入到庄国栋的身上,两人很快同居。
可是,庄国栋毕竟是一个事业型的男人,虽然他很爱玫瑰,但是他也知道男人只有事业成功和稳定,才能立足于社会,也才能征服女人。
因为他所在的公司是跨国艺术领域的企业,其中公司在巴黎的分公司效益最好,因此庄国栋为了调到巴黎也费了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终于如愿调到了巴黎的分公司。
可是,黄亦玫却不这样想,她觉得庄国栋调去巴黎是对自己不重视,她认为自己把庄国栋当成自己的全部,可是庄国栋却把事业当作自己的重心,这样是对自己不公平。
尤其她的上级缇娜告诉她,一个女人要自由,要是其中一人不能做出牺牲,那么作为一个女人还是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虽然自己很爱丈夫,但是丈夫却不愿意为她牺牲调来内地,所以她要离婚。
正是受上级的影响,黄亦玫也认为庄国栋太自私,心里只有事业,自己应该像缇娜一样勇敢地分手。
于是,黄亦玫在巴黎跟着庄国栋生活了一段日子后的一天晚上,趁庄国栋睡着之际悄无声息地偷偷回了北京。而且疯狂地将庄国栋在北京的家砸了个稀巴烂!
这段真的看的让人感觉很无语,黄亦玫既然是那么地爱庄国栋,为什么就不能支持一下庄国栋的事业呢?自己爱的人成功了有什么不好?现在交通是如此发达,想他了完全可以去巴黎看他,庄国栋当时的事业正是关键时期,为什么非要毁了他的事业跟你来北京呢?
再说了,既然你忍受不了两地分居决定要分手,那何必又要将人家的家砸了?这是大学教授父母给你的教养吗?直接就跟一个神经病一样。
而且事先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半夜三更离开,这种事让任何人遇上是多么的讨厌?多么的崩溃?还说庄国栋自私,我看黄亦玫才是最自私的。
一个男人当然要将事业放在重心,而且人家庄国栋并没有因为注重事业而放弃了你,虽然换了个地方,可是对黄亦玫依然一如既往地爱着她,并没有丝毫的过错,黄亦玫却像一个泼妇一样砸了人家的家,大有我得不到就毁了他的感觉,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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