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鄱阳湖水位下降,大量鱼搁浅的消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有网友拍视频说,自己去鄱阳湖畔打藜蒿的时候,顺便捡了两盆鱼,这可把大家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然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禁止买卖鄱阳湖野生鱼,也不建议老百姓捡来食用。这一下可炸开了锅,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甚至有人愤怒地说:“不能捡,烂了臭了也不能让老百姓捡,这是为什么?”

鄱阳湖,作为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九江、南昌、上饶三市,是个季节性湖泊 。每年秋末到次年仲春,鄱阳湖就进入枯水期,这时候湖水面积只有丰水期的十分之一。而且,鄱阳湖的水位还会受降雨影响,稍微降点水,就会有鱼搁浅。
这次事件,其实并非偶然。多年来,鄱阳湖一到枯水期,就会出现鱼搁浅的情况,有人捡鱼食用,也有热心人帮忙转运。当地渔政部门年年都会组织力量转运搁浅的鱼,可鄱阳湖太大了,这就像“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渔政部门不让老百姓捡鱼,给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禁止买卖鄱阳湖野生鱼,公安一旦查实会严肃处理;二是去捡鱼有安全隐患,湖底有很多淤泥。但网友们可不买账,有人觉得在注意安全的前提下,捡点鱼改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渔政部门这是在打官腔。还有人质疑,渔政部门应该想办法不让鱼儿搁浅、死去,而不是阻止老百姓捡来吃,难道这野生鱼有毒吗?
我们不妨深入思考一下,渔政部门的做法或许有更深层次的考量。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鄱阳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生态系统,鱼类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大量搁浅的鱼被老百姓捡走,可能会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打个比方,鄱阳湖就像一个巨大的“生态棋盘”,每一种生物都是棋盘上的棋子,牵一发而动全身。鱼类的减少,可能会影响到以它们为食的鸟类、水生哺乳动物等生物的生存和繁衍,进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这就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再从法律层面来说,虽然老百姓捡鱼是为了自用,并非买卖,但鄱阳湖处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捡拾搁浅的鱼,很容易被误解为非法捕捞行为,这会给执法带来困难,也不利于禁渔政策的执行。这就好比“一刀切”,虽然看似简单粗暴,但在特殊时期,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

当然,网友们的质疑也并非毫无道理。渔政部门在禁止老百姓捡鱼的同时,确实应该加大对搁浅鱼类的救助力度,不能只是“年年组织力量转运”却效果不佳。在解决问题时,应该更加灵活,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比如,可以划定安全区域,在确保安全和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允许老百姓适当捡拾部分鱼,这样既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又能减少资源浪费。
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鄱阳湖水位下降、鱼类搁浅,反映出的是整个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我们不能只关注眼前的利益,而应该从长远出发,共同努力保护好鄱阳湖的生态环境。毕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我在江南有家皮革厂
禁止买卖没有问题,少量捡拾食用没有问题吧,但是如果允许的话会不会有人钻空子,大量贩卖,这个就很难界定
用户10xxx69
绝不能让老百姓有任何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