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恶作剧;这里是善意生活家,看待生活百态”
01
此前,广州市中级法院发布了这样的一则消息。
以下内容有所删改,所涉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02
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的某天。
当天午休时,阿杰和阿斯作为同班同学。
阿斯从座位上起身和其他同学交流时。
阿杰偷偷将阿斯的椅子向后拉开一定距离。
而阿斯想要坐下时落空并且后脑勺碰到了凳子,着地不起。
其他同学看见后将其扶起,送到了校医务室。
03
事情发生后,阿斯的父母带着孩子多次就医。
而和阿杰方面的协商也未果,最终采取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维权。
法院一审经审理后判决,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
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而阿杰方面综合各项损失,应当赔偿10万余元。
阿杰方面上诉后,法院二审维系了原判。
04
对于这样的案例感触还是颇深。
我们都有过小时候,也都有顽皮的年纪。
会做一些恶作剧。
如果是无伤大雅,没有涉及到别人的正当权益,似乎也都没有那么较真。
关于“撤凳子”这个行为,其实在校园里还是蛮常见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合理和安全。
我上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阿日就十分喜欢恶作剧。
那天他的同桌起来回答问题,然后他就悄悄把凳子撤走了。
结果,对方落座的时候,没注意,直接摔了个屁股蹲儿。
当时还在上课,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而老师则是十分气愤。
狠狠地说了阿日一顿。
但是阿日仍然我行我素, 趁着午休的时候,把同桌的鞋带儿绑上了。
导致对方起来上厕所的时候,一下子摔在地上,把两门牙磕掉了。
对方是真的怒了,对着阿日就是一顿输出。
后来阿日的父亲来了,赔了对方五千块了事。
05
对于这样的,具有一定危险性,伤人的恶作剧,还是应该尽可能避免。
这完全就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一种恶趣味,说得难听一点,持续对同学进行恶意的恶作剧,其实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霸凌。
对待他人不能带有攻击性。
如果是想要引起别人的关注,获得别人打的关心,那也应该是将心比心。
而不是用过度的恶作剧,那只能把朋友越推越远。
恶作剧,也需要注意尺寸,方式方法。
做事之前,想一想,如果别人这么对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之前美国有个闲的蛋疼的所谓“恶搞up”在大街恶搞路人,谁料路人掏出手枪就是干,一枪击中飒碧的腹部,差点完犊子。[得瑟]你以为是开玩笑就一定是开玩笑了?开玩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