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身份,拟取消!

中国教育在线 2025-01-13 10:00:50

新年第二天,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五个关键方面出发,拟定了25条具体的政策措施。

四川拟取消应届生身份认定限制

格外引人注目的是,文件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招聘领域提出了较为重要的调整,明确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对于用人单位,《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应届生身份,这个本应保护毕业生的存在,在新时代的就业形势下,却逐渐成为了一种掣肘。现在,该是给它松绑的时候了。

事实上,此前,上海、山东、贵州、广西、湖南、福建等多地人社部门陆续发文,调整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编等用人单位招聘中,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等作限制,仍可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2024年9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上海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校园招聘,同样向这两年内的毕业生抛出橄榄枝。

2024年7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发布通知: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同月,贵州省同样发布通知: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广西人社厅也发布通知: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湖南省人社厅则在6月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而早在2023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就率先表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中,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份对应届生身份的调整范围有所不同,例如,湖南、广西、山东仅在事业单位中有相关表述,福建、贵州的范围则扩大到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此外,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年限标准在各省也有差异。贵州、山东未对择业期内毕业生作规定;福建、广西、湖南则将年限放宽至1-3年不等。

但无论具体政策细节差异如何,长久以来,困扰毕业生的“缴纳社保便被 ‘除名’”的情况已经彻底改善。相信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将越来越少,在政策支持下,随着就业环境的不断优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奔赴,必将为大学生更加充分高质量的就业铺平道路。

中国教育在线综合自:央视新闻、四川发布、以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网站、官方文件等。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