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条消息,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我们很多律师对法律的解读已经到了畸形的地步。事发地江西南昌,临近春节,一位男子购买了一些烟花准备带回家过年让孩子们热闹一下,没曾想此举却被人举报,后被警方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行政拘留5日。对此,某律师解读说: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来说,未取得运输许可,私家车无论带多少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对此,广大网友纷纷不淡定了,也纷纷开怼了律师,按照这样的逻辑,所有的车辆在路上行驶都构成违法,因为每辆车里的油都是危险的,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我国的某些所谓的法律人士对法律的解读已经到了畸形的地步。
一直以来,很多老百姓对律师这个职业都比较反感,并不是因为很多律师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也不是因为很多律师的人品太差。关键是很多律师对于法律的理解过于偏激,导致出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言论,并由此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我们要知道,除了道德以外,法律是对整个社会秩序最有力的强制规范,不仅能够影响到全国老百姓的生活,也能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可以说,法律对社会行为的导向作用是最强大的。因而,一旦法律出现了问题,或者是在法律的解读上出现了问题,不仅仅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乃至对于公平正义来说,都是一种毁灭性的灾难。也正是一些法律人唯法律至上,不顾伦理道德,甚至践踏了伦理道德,所以才会对法律产生了过于偏激的理解。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自从南京王法官一句至理名言,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法官的那句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恰恰他忽略了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忽略了中国传统的孝道和尊老爱幼的观念,所以才会发出如此灵魂一问。可以说,如果放到中国古代,这问这句话本身就是一种罪,但是在现代社会之下,这样的观念居然已经深入人心,尤其是深入了一些法律人的人心。所以我经常说,法律的进步,往往就是道德的沦丧,很多原来用道德就可以约束的东西,一旦道德观念缺乏,已经不能有效约束这种行为了,所以才需要法律的强力介入。
就本文这起案件来看,很显然也是这个道理,临近春节又是中国人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一个家庭买一些烟花全家人在一起燃放热闹热闹原本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居然这样的事情也会因为法律的规定而出现了巨大的争议,这就让人非常的不解了。我们知道之所以法律规定不准运输危害物品,那是有其特定目的的,并不是针对个人购买烟花这种现象,如果把个人购买运输烟花也列入这个现象,那不仅是我们很多法律人对法律的曲解,甚至是违背了法律的初衷。昨天晚上,我看到了不少网络大V都在买烟花放给自己的粉丝看,而他们燃放的烟花,如果按照规定来看,远远比上述这个案件要严重的多,不仅应该受到治安处罚,而实际上应该是犯罪了,但为什么他们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呢?
其实就是因为大多数法律人都是本着以道德观念为先,从道德的角度来解读法律,才能够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毕竟法律是道德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健康运行的基本遵循,如果抛开道德而单独谈法律,不是流氓就是别有用心。就像我刚开始举的那个例子一样,现在的私家车有的是油车,有的是电车,而大量的汽油和电池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看,是不是人人都是违法,人人都是犯罪?而大家要知道的是,在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罪与非罪的标准上,并没有特殊的规定,也就是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没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的规定,一经实施了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就全部都有可能构成犯罪,而罪与非罪只能依靠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尤其是对道德的理解来判定。
看到法律这么规定,我相信很多人会认为法律规定的不够细,不够完善,其实并非如此。法律只能提供一个大的方向与标准,不可能完全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所以很多法官手中拥有自由裁量权,一些执法人员手中也拥有自由执法的空间,也就是说无论法律规定的多么细,总是会存在大量漏洞的。我们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醉酒的人跟一个警察开玩笑,或者觉得他跟这个警察很熟悉,打了警察一拳,大家认为会不会构成袭警罪呢?可以说,在绝大多数人的道德认知里,这是不会构成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就要看这位被打了一拳警察的心情,他心情好这就不是事,既不违法也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他心情好,想要追究的话,这不仅是违法,还是犯罪的事情了。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人因跟别人打架构成轻微伤,因而被检方起诉至法院。那法院最后可能判决的结果有三种:第一种是情节显著轻微,不以犯罪论处,只负责民事赔偿即可或者是治安处罚,罚款挽留;第二种是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第三种是情节轻微,但认罪悔罪态度不好,且拒不赔偿损失,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看了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上就是如此,其实大多数轻微伤都可以通过赔偿或者治安处罚来处理,但是也要看检方和法院的态度,而且五年以下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就是说半年是合理的,五年也是合理的。
所以,通过以上我对这两个罪名的解释,我相信大家也明白本文开头那个案例其中的玄机了。其实如果执法人员不过于机械执法,这种个人购买烟花用于个人家庭使用的,完全不用上升到违法的角度。因为结合人们日常的道德认知,这是一种正常的行为。但是问题是出在这个人被别人举报了,如果不处理,则举报人会以法律规定来投诉警方,会给警方带来巨大的麻烦。如果一旦处理,如此结果肯定不能服众,必定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影响。所以警方宁愿冒着舆论的危险也要处理,因为有法可依,即使有舆论影响,也可以依法解释。但是如果不处理的话,就没有这么好办了,不仅会受到投诉不作为,有案不立,还有可能出现其他的影响。所以在道德与法律面前,他们选择了法律,这是一种悲哀。
烟花去哪里了,被警察带走了吗?警察有证吗?没有证是不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警车拉烟花合法
法律规定的关律师什么事?要骂就骂法律条款,但博主又没有这个胆量[笑着哭]
买点菜放车上,是不是客货混装
卧槽,要是就买一个打火机那不得专车接送
烟花属危险物品,从生产环节开始,原材料供应,生产厂,销售渠道,限售点,购买者,使用者,这中间的运输部门,各环节工商税务等等,统统抓了!天下太平!!!!
关律师什么事?因为法官真的有可能这样判
想放炮,不想花钱买你说咋办呢[得瑟]
律师,我说你犯罪,你就犯罪
最坏的是那个所谓举报的
不要叫律师,应该是双面人,两边吃,铁锤子好
玩弄法律
这条法律不合法,应该废除[得瑟][得瑟]
有事找警察[点赞]这事其实是一个反转梗!真有事你会知道,除了对面的敌对方,你最恨的可能就是他们了[得瑟]!
真是这样的,交警年节时,查后备箱,就为这个。不过一般不查。
南京王法官第二
春节用车拉烟花自己放都抓,这警察也是不通人情有点霸道。法官依法定罪说明法律过严,没有体验到公序良俗风土人情。
误国砖家
我就想问问,我买了多的话我该怎么拿回家?一趟趟走路拿吗?这位律师出来解释一下
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我手机怎么办,有电池
车子不拉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怎么流通的,它会长脚走吗?
我买了点烟花回家放,是不是得拎着走路回去
想钱想疯掉了。
没收的的烟花有没有请危化品车辆运输,如果没有的话是否涉嫌违法?
大惊小怪,你的钱存银行里你还说了算了嘛?[笑着哭]
以后买炮竹必须扛着走回家?
警察把烟花带回派出所[笑着哭]
牛逼
很多法律规定可变通太多,很是无奈
有间谍
说白了就是你没交保护费的原因
这么确实没毛病,烟花只能本地消费,不能运到外地去的,别拿气油说事,汽车油箱是专业设计的,算是专用设备,如果你另外带一箱,绝对也违法了
要用手拿才行,违禁品
警察和城管有危险品运输证吗?
下次我们买几个是不是要报警上警察帮忙拉了。
[呲牙笑]偷偷拉烟的更多,我要举报我们村里七八个小伙在一起,一个一包烟。最过分的是一个人不抽烟,带一包在身上是不是犯法了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得瑟]
这个应该只限于盈利性的大量的运输
这种个案要不是编的就是在拉仇恨,或者是拉流量
不讲武德
抽烟的人身上带有打火机,叫不叫携带危险品?
一不小心就违法了,自己都一脸懵逼[静静吃瓜]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说你什么就是什么,还不服不行。
绿师就是墙头草,哪个有利益捡 帮哪个,真不是人来的
律师有问题,警方没问题吗[得瑟],法律规定的大方向没问题,问题的是啊
那么我开车去买烟花,买好怎么带回家放? 现场买现场放?
没错,属于危险品
找个理由没收罚款!烟花然后分了?
没收的炮警察咋拉呢?是否也得雇有运输炮证的车往回拉呢?
按照理解应该肩扛?
照此逻辑,买个烟花爆竹应该是专车接送到家,否则可以刑!
干嘛不放在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