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13岁妹妹投奔姐姐,5个月后怀孕了,罪魁祸首是姐夫

甜橙说啊 2022-06-15 22:06:03

当有了孩子之后,一家人的重点往往都会围绕着孩子打转,希望可以给孩子创造一个好一些的物质生活条件。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除了外表上可以看得到的长大和变化外,也需要关注一些看不到的变化,重视孩子在情感和内心上发生的改变。

娜娜和莎莎是一对相差8岁的姐妹,在当年投奔姐姐后便和姐姐一家在一起生活。但在2015年5月份左右,娜娜的身体出现了一些变化,看起来好像变胖了不少,但除了身体上的变化外,娜娜的性格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不再像以前那样开朗活泼了。

起初她的家人觉得娜娜到了长身体的年龄,吃得多也就长得比较快,也就没有太留意这些变化。但在这一现象出现5个月后,家人们震惊的发现娜娜竟然怀孕了,而罪魁祸首竟然就是朝夕相伴的姐夫。

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某村,娜娜和她的父母以及姐姐一起生活在这个家里,虽然娜娜和她的姐姐莎莎相差了8岁,但姐妹俩的感情一直很不错。2013年2月是她姐姐大喜的日子,在随后的一天,莎莎和同村的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李某强结为了夫妻。

婚后,莎莎和李某强搬出了各自的住所,结伴来到了发展比较好的县里打工赚钱,为了方便生活,他们夫妻二人在县里便租下了一套房子用于居住。而这一年的7月份,为了给小女儿创造一个更好一些的教育条件,娜娜便被父母送到了县里的姐姐姐夫家和他们一起生活,随后在县里的一所学校内办理了入学手续。

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三十多岁的李某强在娶了比自己小很多的莎莎之后仍旧不太满足,在结婚时看到莎莎的妹妹之后,对年纪尚小的娜娜也有了非分之想。但他却不敢将心里的想法表露出来,一直隐藏着。

两人结婚半年后,李某强对他们一家人的情况也比较了解,于是在看到他们一家人对娜娜的学业都很重视后,便以帮助娜娜获得更好的学习条件为由,让娜娜“投奔”了过来。于是,当时刚刚上六年级的娜娜便搬到了姐姐家里生活,而在当晚,娜娜的噩梦也随之而来。

原本莎莎也只是觉得李某强是出于一片好意,对于李某强愿意帮她照顾妹妹的事情也比较感动。再加上莎莎平时工作比较忙,在照顾妹妹这件事上也有些疏忽,觉得妹妹对于变得繁重的学习压力感到不适应,才会变得没有以前那样开朗,对于娜娜性格和内心的变化也就没有太注重。

小升初之后,娜娜并没有选择继续走读,而是选择寄宿在学校中生活,只有周六日的时候才会回到姐姐的家里。而直到2015年10月中旬,她的姐姐才在意外之中了解到这段时间以来,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在2015年10月开始,娜娜的老师就注意到娜娜平时表现的一些异常行为,在上厕所的频次就比其他孩子更频繁一些。15日下午娜娜在上课时表现地非常痛苦,捂着肚子就跑到了厕所,但她的老师始终觉得有些不放心,于是在娜娜离开教室后便通知了学校的医务室,准备让医生诊断一些她的学生是不是生病了。

随后,一声婴儿的啼哭便从厕所中传了出来,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娜娜的老师便赶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医院中,娜娜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这么小的孩子却出了这样的事情,在为娜娜拨打了急救电话后,她的老师同样联系上了娜娜的家属,并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便立刻对此案进行了调查,随后,李某强被警方带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而在之后的调查了解中,被掩藏着的真相也浮出流水面。

2013年7月,当娜娜被送到姐姐家生活的第一天晚上,莎莎和往常一样很快便熟睡了过去,但她的丈夫李某强却一直没有什么睡意。而当他看到姐妹俩都已经睡着之后,李某强便摸黑来到了娜娜休息的地方对她动手动脚的。

当娜娜醒来后,李某强不仅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捂住娜娜的嘴防止其吵醒莎莎,随后,李某强便以娜娜一家人的安全和名声对年幼的她进行威胁,使得娜娜对李某强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将这件事情说出来。再加上当时还很年幼的娜娜对这种事情没有系统地学习和认识,于是,在出于对姐夫的恐惧,娜娜便一直没有将这些事情告诉给任何人。

小升初之后娜娜为了逃避对方便在学校留宿生活,但每当周末放假回到姐姐家后,李某强便会趁着莎莎熟睡之际,以威胁的方式对娜娜做苟且之事。2015年,长期生活在李某强威胁和欺负之下的娜娜看着自己的肚子鼓起来后,便向家人撒谎说自己最近饭量大,也就没有引起家人、老师的注意,直到5个月后事发,李某强的丑恶嘴脸才被警方揭开。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李某强利用年幼的娜娜对于事物的认知处于懵懂或不知的阶段,对未满14周岁的娜娜做出了不可饶恕的事情。且其明知娜娜未满14周岁,仍旧做出这样的恶行,他的行为必然是构成了QJ罪,需要从重处罚的。

案发时,李某强为了防止事情暴露,对受害人进行言语威胁,致使娜娜在案发时以及在事发后,都不敢反抗对方。且,李某强作为一名成年男子,而娜娜作为一名未成年少女,双方在力量上相差悬殊。在案发时,娜娜同样处在不能反抗,也就是她当时即便想要保护自己,但由于力量上的差距也做不到这一点。

李某强在违背娜娜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以威胁、胁迫等手段,长期对未满14周岁的娜娜做出了多次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导致其怀孕结果的产生。那么他的这一行为便构成了QJ罪,且情节恶劣应当从重处罚。等待李某强的,将会是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有可能是死刑的严惩。

(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搬运、盗用!)

0 阅读:116

甜橙说啊

简介:七弦抚尽,何处觅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