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凌晨2时15分许,在龙岗区坂雪岗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李某驾驶出租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乘客郑某(女,未戴头盔)当场死亡、骑行人高某(男,外卖骑手)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和事故勘查等工作,经现场对李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每一宗事故的发生都并非偶然,通过调取事发路段路口的监控视频,交警发现,在该起事故当中事故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肇事司机李某陈述,其于12月12日18时许接班上岗,13日凌晨于坂雪岗大道马蹄山社区接到乘客,准备前往龙华红山地铁站附近。车辆行驶大约5分钟后,途经事故发生地,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涉事电动车
闯红灯
经查,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呈红灯状态。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李某已被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一个抢黄灯
一个闯红灯
瞬间车毁人亡
等一等,真的有这么难吗?
那么多伤亡的教训历历在目
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
为争这几秒,多少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个“闯红灯”一个“闯黄灯”,终酿惨祸!
最后提醒大家,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安全驾驶,安全出行,道路千千万,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