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
答:“又是一年供热季”,东北等地区已供暖有一段时间了,全国各地都已陆续供暖了,我们这(山东淄博张店)也已在几天前开始供暖了,根据近期一友友的用暖不热疑惑责问——该友友问到了用暖政策的完善问题及“为什不监管供热站”等问题,就引发了我就《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一文的回答吧:
一、GJ和地方ZF对集中供暖最低室温有标准要求,那对用暖的设施有标准要求吗?
众所周知,在集中供热用暖这块GJ和各供热地地方ZF都有供暖的最低室温要求。现在是集中供暖的最低室温要求不低于18度。原来供暖的最低室温要求是不低于16度。这也是所有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更是毋容置疑的用暖权益和用暖室温的保障问题对不对?没错。这是最低下限了。不能再低了。但我要问的是,GJ和各供热地地方ZF都有集中供热用暖的最低室温下限标准了要求并提升了这一标准,怎么没有同步要求用暖设施提升标准呢?
自上次供热价格上调至今(已有十多年多了吧),GJ和地方ZF没有用暖设施的标准上提要求。特别是从原来的最低不低于16度提高到现在的不低于18度。个别地方现在要求提高到了不低于20度。但用暖的设施至今仍是原来的,用暖的设计标准也是原来的。用暖的设施没有要求,也不同步了,用暖设施仍是原来的标准原来的设施,现在继续用是不是标准低了?用着这些低标准的用暖设施,况且用暖的房屋的墙体、地板、天花板的保温性能在室内温度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保温性能的提高的情况下。再《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呢?
比如:一个上世纪九十年代的1m³的一个密闭水箱,本能供暖10㎡的房间室温16℃。现1m³的密闭水箱仍在,先要求供18℃,后又要求供20℃,且这个密闭水箱仍在继续使用,都多已超期服役十多年以上了。那再《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呢?
二、在GJ和地方ZF有关集中供热用暖基本常识普及教育方面缺失的用暖“热盲”情况下,《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
在这,尤其是这篇文章,应是我最为激进的一篇有关集中供热用暖的文章介绍了,即问责GJ和地方ZF,又等同问责了所有用暖人吧——太自大过分了吧。但又不得不如此过分,集中供热用暖的事实在那放着呢,不激进、不自大没有刺激谁也记不住:
各位友友们自己说说,在大锅饭用暖收费制度(多未进行热计量收费)下,你想用暖热,你想在合法、合规、合理的情况下让自家的室温舒适,你需要怎么办?
作为用暖人,你知道你家用暖设施的连接方式吗?你会主动用暖吗?你会正确排气吗?你知道集中供热用暖的户内的串供、并供连接方式吗?你知道这些集中供热用暖的户内的串供、并供连接方式的各自的用暖效果的优劣吗?了解它们不各自不同的水循环特性吗?你知道除了供暖缴费外的用暖的两个最基本义务吗?你受过集中供热用暖的基本常识的GJ和地方ZF的基础教育吗?GJ和地方ZF有过集中供热用暖的基本常识的普及教育吗?
GJ和ZF政府连集中供热用暖的基本常识的普及教育都没有进行过,集中供热用暖不就是在全民“热盲”状态下进行吗?在全民“热盲”状态下,何谈GJ和地方ZF的集中供热用暖政策、制度、规程的完善?尤其是在只知被动用暖、只知单方强调用暖权益、不知用暖义务的情况下,何谈用暖人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保障用暖的室内温度?
三、不好好“烧”思维模式下,《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
“烧”炉子、“烧”锅炉、“烧”暖仍然是现在多数人的用暖常用词,且多是供暖期半年、5个月的地方多在使用的不暖名言:不好好“烧”怎么热?尤其是两天前的一友友的不热回复,家中三组暖气片热,两组不热,意思是热的三组好好“烧”了没有问题,不热的两组是供热企业不给其好好“烧”且还是事实反映。仅仅这个“事实反映”,就让人心酸无奈的没有了“好笑”之感。全是苦涩无奈、全是无可奈何之感。全是心酸和苦累之感。
既是原来单户自烧的土水暖,户内供五组暖气片,也只能做到户内五组暖气片同时供同时烧,根本无法做到每组暖气片的单“烧”。除非是奢侈到每组暖气片都单配一只土暖炉子进行单烧。在这种不好好“烧”的思维模式下,在什么都不知都不懂的情况下,家中如何能热呢?《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呢?
且再有“为什不监管供热站”的提问出现,也就见怪不怪了。
四、集中供热的换热站是如何供热的
一个供热站的一个独立供热系统的同一根供热传输大管道,是同时传输同一技术参数(压力温度流量)的热循环水、同时供上百户、几百户、上千户、几千户的。在正常供热情况下,供热运行的所有参数都是有冗余的——都是超标准供热的。
现在集中供热的换热站大多已实现了智能化的无人值守远程自动控制的供热运行管理模式。供热企业多实现了所辖供热站点的智能化监控监管。但因大规模的巨量资金缺口的制约,供热企业还无法控制到楼、到单元、到单户。因而,现在的集中供热定义为集中供热的运行管理为“睁眼瞎”运行模式个人认为最为恰当不过。
在正常供热用暖的情况下,这同时供的上百、几百、上千、几千户的绝大多数都会正常热。只有极个别极个别的户内有问题,或是严重积气、或是户内散热冗余量不足的并叠加周边多户不供暖的才会出现用暖不达标的问题。
根据经验这种不达标的不热户大约在万分之一左右。出现这种情况,在供热企业无法实现单户智能检测和单户远程控制的情况下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没有眼睛没有感知且用暖户没有任何信息反馈下,如何知道千家万户、百十万户的用暖实际情况?
在没有实现集中供热用暖的单户户下智能化计量检测和控制及无户内智能测温设施前,供热企业是无法知道每一户的实际用暖情况的——“现在是瞎眼供热用暖的时代”。
五、谁是《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的主角?
在供热企业无法监管每一户的用暖情况下,就做不到供热站的全面完全无遗漏的监管。特别是供热企业无法做到用暖情况的全面完全监管,用暖不热的责任就全部是供热企业的吗?
不是,不全是。
“不全是”是因为供热企业的用暖常识宣传不到位,供热企业用暖常识宣传不到位是要负有一定的次要关联责任的。
稍微剧透一下这个次要关联责任的代价:供热企业的一线员工,尤其是现在的供热管家们和热线接听人员,他们供热期所有工作量的99%(也包括加班加点的)是供热服务的处置用暖户产权范围的不热问题——直接帮助处置或是协助处置及解答用暖户产权范围的用暖户家务活范畴的积气不热问题。
那么,在正常供热用暖情况下,特别是在现有大锅饭(未热计量)用暖制度下,用暖不热的主要责任是谁的?
谁拥有用暖房屋产权和用暖设施的产权,谁就要负主要的责任,就要对自己的用暖负责。就要做好缴费后的用暖两个义务的履行工作。
用暖两个义务:一是要确保户内用暖设施循环畅通且不减量。二是要确保户内用暖设施散热冗余量足够大。
说的通俗简单没有技术含量的:在正常供热情况下,入户管径不变,把户内换成1米或是2米粗、30米长的大管道你看热不热(暖气片都可以不要了)。
六、科技和新质生产力是《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的最有力保障
在现阶段的我国集中供热用暖方面,也只有用暖户做好用暖两个义务的履行工作,才会真正保障好自身的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
现在,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非常高,在集中供热用暖方面也有了智能热计量装置和智能室温监测装置,对集中供热有疑惑、不热、不认可的都可以去自行加装。一是可监控调节自家用暖的室内温度和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给予处置;二是还可监控监督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三是用暖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是解决供用热纠纷的呈堂证供最好证据。
当然,智能化科技化的用暖前提是自家用暖设施循环畅通量足且自家散热设施的散热冗余要大才行。最好室内用暖连接方式是最高效能的并联同程同径。这种方式热了可以关压或是关闭单组暖气片;冷了,可以无限并联接入暖气片。因而,科技和新质生产力才是助力我们用暖户实现《如何保障自身用暖权益和用暖的室内温度》的最有力保障。
集中供热用暖有疑惑和不热的,要时不待我的去立即实施,不要等待供热企业能够去实现。等待供热企业能够去实现一是估计你的供暖费用要翻倍才行;二是估计那是三生有幸之后的事了。尤其是用暖的室内设施你不去改造,你不去加大自家散热冗余量(准备好一天就能改完,改好改热了不违规),今冬和今生如会用暖了,估计冻不着也热不着。改了呢,今冬和今生就会在用暖的人生中舒适舒心惬意温暖用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