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驳以文会友1

董小华评趣事 2024-03-26 00:13:12

网民以文会友1最近经常发一些又臭又长的谬文在网上和我较劲。在此之前,他三次发文喷我,并对我的观点进行了质疑。我发文回复,对他的所谓质疑逐段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归谬,并且对他喷我的话也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挖苦。

他喷我的文章没有一篇像我一样对我的反归谬进行回复,反而一直闪转腾挪,转移喷点。

可能是觉得黔驴技穷了,于是想起了找一个帮手,又找到一个退休老教师质疑司马南的所谓“六问”来质疑我。

他文章一开始的一大堆废话就不必公布了,反正都是喷子说的话。

他的文章题目是 :

《请教一下自诩为司马南发言人的董小华,如何看待退休老教师的疑惑?》

这六问的成色如何?大家往下看就清楚了。

那位自称是退休老教师的六个疑问是:

第一问:

★我的驳斥: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愚蠢,因为司马南已经就某想收买270自媒体对司马南进行人身攻击之事向网信办进行了举报投诉,如果证据不确凿,司马南不会将不可靠的证据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关的,这是起码的常识。

至于司马南为什么不在网站媒体上公布呢?如果你懂常识,你就会明白,司马南如果公布这270家自媒体的名称,这些涉嫌诽谤司马南的自媒体为了自保,必须会删帖并且改换自媒体名称,隐匿踪迹。这就会使网信办的调查取证变得十分困难,所以这位退休的老教师在常识方面还是很欠缺的。

二、退休老教师说:

★我的驳斥:

这个问题的提出,又是一个因为孤陋寡闻而欠缺起码常识的想法。

公安机关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果司马南网上谎报警情,这将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属于造谣传谣,司马南会明知犯法,还故意触法律红线吗?除非傻子会。所以他说的报警肯定是真的。

另外,在网上晒报警回执单也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这些都涉嫌警务和个人隐私,擅自在公众平台晒,将会触及法律红线。

所以用脑子细想一下就会明白,司马南会那么蠢吗?希望这位退休老教师多学习相关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头脑,以免在网上丟份。

三、这位退休教师说:

★我的回复:

这个问题等于是废话,因为和第二个问题都是属于一个性质。答案都在第二个问题的回复上,没有必要重复回答。

四、这位退休老教师问:

★我的回答:

1、谁否谁不要紧,有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网上看法各执一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再正常不过,有什么好纠葛的呢?

问题的关键是,所提的问题究竟是不是事实?

而司马南的质疑焦点在于资产评估的结果是不是靠谱?从他所提供的资料上看,这个问题应该值得国家高度重视。

相关的质疑内容都在我的《给闲哥扯财经的回复》这篇文章里,不知内情的可以去看。

2、拿起法律武器讨伐的可行性与在党政机构举报相比是不占优势的。因为刑事诉讼因量刑的多与少会涉及到追诉期是否有效的问题。

如果是窝案,犯罪责任被多人摊薄,极可能造成无效诉讼,逃避法律的制裁。

出于这种考虑,李肃采取向中纪委举报才是最可行的,而司马南的揭露无异于网上举报。

五、这位老教师问:

★我的驳斥:

你可以胡思乱想,你也可以在网上天马行空的意淫。但是你的臆想能有公信力吗?

如果臆想能成立,我是不是我也可以臆想你就是被某种黑势力收买了到网上黑司马南来的呀?

所以请你不要用徐志摩的浪漫来粉饰你那猥琐的中伤,劝你说话还是要靠谱一些为好,不要胡思乱想!

六、这位老教师的最后一问是:

★我的回复:

你怎么就能肯定司马南一定是通过逃避外汇监管把钱汇到国外的呢? 你的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极易造成误判而中伤到别人。

难道司马南的妻子刘松苎不会向她在美国的赵刘家族信托基金申请房款吗?

刘松苎做为赵刘家族的一员,每年都会向赵刘家族信托基金缴纳一定比例的会费,她享有接受家族赠予种子孵化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权利,合法合规。

写在最后:

至今还没有就我三次归谬他的谬文进行针锋相对反归谬的司马黑以文会友1在逃避我对他归谬的情况下,不敢回应倒罢了,自己不中用,只能搬救兵。

然而他引用这位退休老教师的六问竟然如此蹩脚经不起推敲,空有一付好皮囊。

司马黑以文会友1在逃避我对他归谬的情况下,还厚颜无耻的忘不了在文章的末尾喷我几句。在他看来,喷就是理。

​喷道:

★我的回复是:

无知就别总在网上丟人现眼,被我打脸多次,还没记性吗?

1、房子在美国,当然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来定性产权。

2、即使按中国的法律,你也找不出漏洞。

要说为什么你会提出这样愚蠢的疑问?答案就是因为你四六不懂,六九不分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0 阅读:0

董小华评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