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精神病院女患者与男护工发生关系怀孕细节:索要零食

呼延大娘 2020-11-15 21:44:09

现在虽然精神病患者伤人的新闻屡有报道,但是毫无疑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患有该疾病的女性。最近在河北的一家精神病院,竟然有位女患者在住院期间怀孕了!现在事发时更多细节流出!

前几天,一件足以令任何一位丈夫汗颜的事上了热搜,家住河北魏县的小海最近的生活很不寻常。根据小海的描述,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22岁精神有些问题的小雨,由于对方索要的彩礼较低,二人便在去年十月举办了婚礼。

没成想看着还算正常的小雨在今年三月份时开始不吃饭、不说话也不睡觉,家人只好把她送进魏县一家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不过这家医院规定,病人治疗期间,封闭式管理,所以只有小海的母亲去看望过儿媳的几次。

到了七月份时,由于条件问题,小雨出院了,但小海的母亲却发现,儿媳开始嗜吃嗜睡还经常呕吐,便带她来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让众人惊讶不已,小雨竟然怀孕了!

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老婆的小海深知这个孩子并不是自己的,便前往精神病院讨个说法。

11月14日,更多的细节流出。院方表示,经查,小雨住院期间,曾独自从三楼下至二楼,当时女护工都吃饭去了,只有31岁的男护工郭某在场。

小雨向其索要零食后,郭某看其左右无人,情难自禁,与其发生了关系。

不过郭某辩解称,当时小雨神志清醒,已与常人无异,双方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了性关系,不属于强奸。听到这个说法的小海非常气愤。现在涉事护工郭某已被医院开除,并扣除了3个月的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在精神病院住院期间的患者小雨自愿与郭某发生关系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呢?如果小雨是精神病患者,郭某则犯有强奸罪,如果小雨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且发生关系时处于未发病期间,则郭某不涉嫌强奸罪。

不过,不管小雨是否当时处于发病状态,郭某显然都触犯了道德底线,尤其是作为护工,更是其职业道德的缺失。在医院、敬老院等机构挑选护工时,除了必要的职业技能外,良好的个人素质,也应该成为招聘者重点考察的一项,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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