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覆盖全网、线索齐全、排版整齐、更新及时、直接打印、到手即玩”,在某平台上,搜索“剧本杀”三个字,只需9块9就能获得超过上千个剧本的高清电子版。近年来,“剧本杀”作为一种具有推理性质的角色扮演游戏,深受年轻人的喜欢。但在“剧本杀”爆火的背后,也面临着严峻的版权保护问题。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宣判了国内第一起“剧本杀”维权案。
基本案情
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系游戏剧本《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的著作权人,该剧本于2021年3月1日创作完成,于2021年3月15日首次发表。
该剧本发表后,在微博、小红书、豆瓣等平台获得较多好评,并获得“2021第二届小黑探黑点奖”。
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小新百货店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剧本杀’企业店”中销售该游戏剧本的电子版,售价为4.99元,而原告正品的价格为528元。
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遂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小新百货店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60000元。2022年1月4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经合法送达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小新百货店销售的电子版文字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与原告作品《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内容完全相同。被告小新百货店未获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利用网络上传、销售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原告请求适用法定赔偿,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
其一,作者需要根据角色属性和剧情发展撰写针对不同角色的剧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创作难度;
其二,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如果剧本已被剧透,玩家不会重玩,侵权盗版的存在会大大挤压原创作品的市场空间。
结合本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2000元。
律师建言
某律所律师表示,依据2021年6月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该律师认为,新修改的法律已经在原有的最高五十万赔偿基础上提高了十倍,但仍然有侵权事件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个别商家无视法律制裁应当严厉打击,另外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一些新型的侵权形态,也让市民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判定的模糊。例如抖音商业翻唱、促销活动抄袭,因此,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有代表性的案例法理分析,定分止争。通过更有针对性的个案普法宣传,将可以有效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方群英表示,一部完整的剧本通常包括单个任务剧本、线索设计等,创作文字可达到四万字,具有一定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由于“剧本杀”的呈现载体主要为文字,侵权技术门槛低,导致该行业侵权行为猖獗,盗版、抄袭、剧本侵权其他IP、门店侵权是其几种常见的侵权方式。对此,她建议,“剧本杀”从业者们提高版权意识,尊重版权、规范授权、合理使用,以正版持续创作价值,共同推进“剧本杀”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