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女子因非法倒卖韩国护照,害怕前夫周正平举报,竟设下毒计将周正平送入精神病院。精神病院检查周正平的结果是酒精依赖,无精神疾病,但是依旧将周正平当精神病人关押治疗,绝望之中的周正平开始了自己的逃亡之路……
时年43岁的周正平是黑龙江省宁安市宁安镇人,个体运输司机。
1994年10月,周正平运送一车服装到绥芬河。车在牡丹江中途卸货时,有人将烟头扔到了车上,结果车和货物被烧得一干二净。周正平从此债台高累,妻子方道花非常不满,1994年11月,两人协议离婚。不久后,周正平带着7岁的儿子来到大连开出租车。
1999年的一天,方道花突然来看望儿子。她告诉周正平:“我前几年去韩国打工了,现在跟一个韩国人做生意。唉!虽然挣点钱,但心里苦啊,尤其想念你们父子,当初真是冲动……”方道花言谈中流露着悔意。
2002年春节过后不久,方道花的一个远房叔叔突然打电话给周正平,说方道花收了他2万元钱,答应给他办去韩国的护照,可再也见不到她的人了。
几天后,方道花又来看儿子,周正平激动地质问:“你是不是在非法倒卖护照?连你叔叔的钱都骗,还有人性吗?”
“我的事情你不用管!”
“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就举报你!”两人互不相让。
“你别逼我!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方道花最后摔门而去。
5月10日,周正平突然接到方道花的电话:“你回宁安一下吧,我们分开这么久了,好好商量一下以后怎么办……”周正平想,趁这个机会再好好地劝劝她。
3天后,周正平安排好儿子的生活,买了大连到牡丹江市的车票。这时,方道花又打来电话:“我没有时间去车站接你,你下车后先到国铁宾馆705房间住下,我已经订好房间了!”
周正平笑笑:“别客气,我下车直接回宁安就可以了。”
“等我在牡丹江办完事,咱一起回宁安不好吗?”方道花极尽温柔的语气让周正平很是激动。
果然,方道花及时打来了电话:“你在房间等我,不要给任何朋友、熟人打电话,我9点钟去接你。”没等周正平说话,方道花便挂断了电话。
9点刚过,房间内突然进来4个陌生人。
“你是不是周正平?方道花让我们来接你,跟我们走吧!”
“去哪儿?”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方道花在那里等着你呢。”说话间,几个人就动手拉他。
周正平觉得不对劲儿,但为弄清出了什么事,就跟随几个人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到牡丹江卫生局停了20多分钟,又向郊区开去,最后来到了牡丹江市精神病医院。正当周正平一头雾水时,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蜂拥而上,将他抬进一个宽敞的房间里,“咣”地一声关死了门。
房间内30多名神志恍惚的人走来走去,大喊大叫。周正平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他大喊:“错了!你们搞错了!方道花呢,快让她来见我!”
喊叫声嘶力竭,喊叫悲愤暴烈,却湮没在了一片患者的嬉笑和叫骂声中。
10分钟后,两个身穿白大褂的人来到他面前。“肖大夫,给他安排哪个房间?”
“10号。”
周正平抓住机会,急忙上前解释:“我哪有啥精神病呀!一定是你们搞错了。”
肖大夫告诉他:“你妻子说你有精神病,是她把你送进来的。”
“我妻子?方道花吗?她不是我妻子,我和她早离婚了……”周正平正要细说详情,几个手拿军用绑带的人冲到他面前,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腿,三下五除二就把周正平绑到了床上。周正平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他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叫骂,但一切都无济于事。最后,周正平意识到这样下去会更危险,于是顺从地将证件交给了医生,顺从地吃下了一把白药片。
周正平就这样被“收治入院”,他每天被迫打针、吃药、做广播体操,从此开始了跟精神病患者同住同吃的日子。
与周正平同住10号病房的是3个精神病患者,这3人终日大喊大叫,摔摔打打。尽管周正平每晚都按规矩服用了2片安眠药,但仍是无法入睡,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哪位室友没有睡着,袭击他。天快亮的时候,他昏昏沉沉地爬起来去洗脸,水管上却被人涂满了屎尿,真能恶心死人呐!
周正平的内心除了恐惧外,还有对前妻的愤恨。他时常毫无顾忌地叫骂,骂累了就回到房间去休息一会。如此以来,他的“临床症状”跟其他精神病人就没什么两样了,只是打针、吃药时很配合,因为他心里清楚地知道,在精神病院,反抗换来的只能是被强制。
第5天,医生用绳子将周正平的手脚绑住进行了检查。结果是酒精依赖,无精神疾病。周正平向一位领导模样的大夫央求说:“我既然没有精神病,可以让我父母接我出院了吧?”
“不行,必须由你爱人来接你。”
“可我早就和方道花离婚了啊!”
大夫怀疑地看着他,说:“你说离婚就离婚了吗?”
周正平气愤地反问:“到底谁有精神病?我在这里连门都不可能出,怎么去拿离婚证明?再说了,满大街像我这样喝酒的人多了,你们都抓到精神病院来吗?”
看来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周正平开始捕捉自救的机会。
这天,一个病人的家属来医院送东西,周正平悄悄将自己一个朋友的电话号码和给儿子写的一封信委托给了人家。不久,医生告诉周正平:“你的两个朋友来看你,但我们院长有话,谁都不能让你见,他们又走了。”
原来自己受到的是特殊“照顾”,他吵嚷着要找院长宋某,但仍然没人答理他。慢慢地,医生和护士就不把他当做病人了,也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他病人在熄灯后必须回到房间睡觉,他却可以在大厅里继续看电视。
一天,周正平又央求医生让他出院。医生告诉他:“院长有话,你出院必须他签字。”
6月4日,周正平给医院党委写信检举了前妻方道花非法倒卖韩国护照,并请求医院党委将检举信转给公安机关。可是,周正平等到的举报结果却是前妻方道花打来的电话:“在精神病院你还不死心,还要举报我!你想不想出来了?”
周正平气愤异常,在大厅里指名叫骂起宋院长。一位医生悄悄告诉他:“听院长说,要把你在这里关两年。你骂也没用,该想什么办法想什么办法……”
“逃跑!”周正平恍然大悟。
周正平住的病房离精神病院值班室很近,6月12日一早,他叫嚷着要见宋院长,并扬言“如果不让见院长就闹事”。当天,他被调到了二楼的一间能避开值班人员视线的房间。晚饭后,周正平装出很随意的样子将食堂里的一条凳子搬进了自己的房间。
下午4点,吃药的时间到了,周正平像以往一样去排队领药、吃药。轮到他的时候,他告诉大夫:“我把水杯忘在房间了,我去拿来。”他拿着药回到房间后,将2片安眠药丢掉了。
一切尽在掌握中。
晚上8点,周正平到洗澡间认认真真冲了个澡,他要让自己干干净净地逃离精神病院。
熄灯后,周正平先把床单撕扯成条,撮成了一条绳子,然后用凳子腿撬窗户上的铁栏杆。折腾了足足两个多小时,铁栏杆才被撬掉一个。周正平擦擦额头上的汗,做了一次深呼吸,蹑手蹑脚钻出窗口,一闭眼,跳了下去。
因为窗口距离地面太高了,周正平摔到地上后,顿时感觉腰部剧痛难忍。他踉跄着站起,摸索到几米外的院墙前,又抠着墙缝爬了过去。孰料墙外是个臭水沟,周正平的脚又被扭伤了,怎么也站不起来。
周正平知道,必须尽快离开,一旦被发现,前功尽弃不说,再也没这机会了。他拼命向前爬……臭水沟里凹凸不平,杂草、污泥、石头、碎玻璃很快就将他的双手、胳膊和膝盖划破了。“坚持住,不能停,不能停!”他不断给自己打气。
夜空里繁星闪烁,草丛间蛙叫虫鸣,周正平心里不禁一阵酸涩……
好不容易上了岸,远处突然又传来了嘈杂的人声,继而有手电光照来照去。一定是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来搜我了!周正平只得返回水沟躲在草丛里。手电光在他蜷伏的不远处晃来晃去。
“看看这里有没有?”
“早跑了,到哪里找去,回去吧!”
周正平长嘘一口气,但却没有力气上岸了。这时有汽车从精神病院开出去,他知道那是到车站去寻找的。一夜时间,他在水里才爬出3公里远。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周正平才利用地势从沟里爬到马路上。
很快,一辆卡车从远处开过来,他支撑着坐起来,不停挥手。车停在了他身边,司机竟然是他多年前的一个朋友。朋友诧异地问他怎么会弄成这样?他苦笑着说:“喝多了,摔的。”
到达宁安镇妹妹家时,已经是下午5点钟,又饿又困又痛的周正平向妹妹摆摆手说了一句“千万别让方道花知道我在这里”,就昏迷了过去。
因担心被前妻和精神病院方面发现,周正平疗伤时不敢住进医院,他每天早晨由亲属背着去换药、打针,一个多月才治愈周身的伤。尽管没有人院治疗,周正平还是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
这期间,方道花曾多次打来电话寻找他。周正平再也按捺不住火气了,他终于接过电话,质问方道花:“你也太没有人性了,竟然把我送到了精神病院,你等着,我一定举报你!”
8月中旬,周正平找到精神病院,才得知方道花仅凭一张周正平、方道花和儿子的3人合影照片就自己送入院,怒不可揭,当场要求对方赔偿。精神病院答复他:“先好好养伤,养好伤再说。”等他第二次去精神病院要求对方先垫付医药费用的时候,一位姓张的院长却对他吼叫道:“没有钱,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
2002年9月,周正平到牡丹江市刑警大队报案,举报方道花非法倒卖护照。警方随即立案侦查,但此时的方道花已经潜逃。
12月6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为周正平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一、周正平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伤残九级;右第9后肋骨骨折,伤残十级;胸12腰1椎骨压缩性骨折,伤残八级。二、医疗终结为伤后6个月。三、伤后3个月内需一个护理。
2003年4月4日,周正平在牡丹江市某律师事务所朱律师的帮助下将精神病医院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
4月20日,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辩护的理由是:周正平临床诊断是“酒精依赖”,临床表现是“对妻子不满,扬言出院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医学上认为,酒依赖患者性格、行为、道德情操上都有变化。“酒精依赖”属精神疾病的一种。
因案件关键性人物方道花无法找到,原、被告最后达成和解协议,牡丹江市精神病医院一次性赔偿周正平1.3万元。拿到赔偿金的周正平内心仍无法平静,他仰头望天,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到方道花,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
两年后,周正平终于打听前妻方道花藏匿地方,于是向公安机关举报,随后方道花被抓捕。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仅支持对吸毒者的强制,而对于本案当事人周正平来说,即便是“酒精依赖”属实,也不属于强制戒除之列;即便是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如果需要到精神病院强行治疗,也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送往。从周正平的精神状况、院方所做的病案看,周正平根本就未丧失行为能力,根本就无须进行强制治疗,更何况方道花并不是周正平的法定监护人。所以,仅凭方道花所提供的一张周正平、方道花和儿子的3人合影照片,就剥夺周正平人身自由的行为是违法的。
精神病院作为照顾和治疗病人的场所,其职责和责任是什么?如果仅凭一张离婚前的合影,前妻就能将前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精神病院是否应该对这种行为负责?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