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非常便利的代步工具,使用成本也非常低,只需要给电动车充电就可以了。目前各地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也不允许飞线充电,必须在小区的车棚内充电。
以前使用充电桩费用比较高,经常受到用户的吐槽,充一次电要花2~3元甚至更高,现在好消息来了,小区车棚电动车充电收费迎来新标准,从2025年起,电动车充电费用要下降了,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省市电动车充电,要实现价费分离,而且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同时降低充电的电价,要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全国多个省市已经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将会对电动车充电收费实施新标准,比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要做到“十要十不得”,包括:
1、要实现价费分离,单独计量充电电量,电费与服务费分开来收取,不得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合并收取;
2、充电桩电费要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收取,充电场所电费不得高于居民电价;
3、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的充电场所,电费按照实际结算价格收取,不得高于实际的充电电费;
4、可以收取充电服务费,但是不得将经营服务成本摊重电费加收;
5、要合理确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充电设施改造理由提高充电服务费;
6、要明码标价充电电价与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可以隐瞒弱化价格公示信息;
7、要严格按照公示的定价和服务费收取充电费,不得收取位移明码标价的其他费用;
8、要按照用户充电电量来收电费,不得多计充电量,多收费用;
9、要主动显示充电详情,把计费方式,电费,服务费分开显示,不得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收费、扣费;
10、要在充电场所标示便民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不得阻挠监管部门执法检查;
另外广东省也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必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而且要实现明码标价,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不能够随意上调充电费用,并且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除了广东与福建以外,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北省等多个省市也都发布了对应的管理通知,明确要规范电动车的充电费用,让老百姓的电动车充电价格真正降下来。
特别是要按照充电电量的方式来收费,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充电桩充不满、减小电流延长充电时长的情况,不仅能够充入更多的电量,关键是以后充电费用也会大幅度的下降。
有网友计算了一笔账,采用新的充电计费方式,60V20Ah的电动车,一次充电最多1.2度,如果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最多只需要一元钱就能够出卖,但是以前的话可能需要2~3元,电动车充电费用明显下降。
那么,您对2025年1月要实施的电动车收费标准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