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一小区物业被罚

新民在奉化 2024-09-05 01:39:54

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一小区物业被罚

郑小蓉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纵深推进,居民的垃圾分类工作也日渐深入人心。然而,仍有个别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却在日常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履职、拖后腿,引起小区居民的强烈反感,甚至造成部分居民产生“垃圾分了也白分”的错误认识。日前,某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被锦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立案处罚。

8月28日,锦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开展执法进小区时,发现某一小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虽设有垃圾分类桶,但分类工作并未落到实处,餐厨垃圾桶内有塑料袋、纸巾等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桶混杂着水果皮、蔬菜叶子等易腐食物,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该小区物业对投放的垃圾监督不严,未起到有效监督管理作用,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已构成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行为。执法队员要求该小区物业限期改正,并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该小区物业将面临192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执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该执法队将继续坚持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打好全方位检查、指导性宣传、震慑性处罚组合拳,持续推动垃圾分类治理获得显著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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