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一家三口出车祸逝世,保险公司:受益人都死了不用赔

未央史默事 2024-10-07 22:35:25
前言

2017年11月,广西的一条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车祸中的一家三口,因为小轿车被压扁而全部丧命。

当死者李华的亲叔叔李春林在收拾遗物时,意外发现侄子生前买了份2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单。

可保险公司却以"受益人已死亡"为由,理所当然的表示:“赔不了”。

一气之下,李春林联合其他亲戚,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说什么也要分一份钱走!

那么,这200万元的赔偿到底会落入谁手?法院又会怎么判?

惨烈车祸

2017年11月15日,李华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载着年迈的父母从外地返回家乡,他们满怀期待,计划着回家后的团聚时光。

然而,命运却在这条熟悉的高速公路上跟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当天傍晚,泉南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不寻常的交通拥堵,李华谨慎地减速,跟随前方车流缓慢行驶。

就在这时,一辆辽宁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后方急速驶来,不知是因为司机疏忽还是车辆故障,这辆庞然大物没能及时刹车,直接撞上了李华的小轿车。

巨大的冲击力将小轿车向前推去,恰巧撞上了前方另一辆重型半挂车,瞬间,李华的车被夹在两辆大车之间。

目睹这一幕的其他司机立即报警并呼叫救护车,很快,警察、消防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

然而,当他们看到被严重变形的小轿车时,所有人都意识到情况非常糟糕,消防人员开始艰难的破拆工作,希望能够创造奇迹。

可惜,生命是如此脆弱,当救援人员终于打开车门时,他们发现李华和他的父母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警方随即展开了详细的事故调查,他们调取了高速公路的监控录像,收集了现场的物证,并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技术检查。

通过行车记录仪,他们还原了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初步调查显示,后方重型车辆的司机未能及时观察路况,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时,该车辆的制动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也成为调查的重点。

最终,辽宁牌照重型车的司机最终被判定为全责,法院考虑到事故的严重后果,判处其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然而,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属来说,这个判决似乎无法抚平他们心中的伤痛。

发现保单,惨遭拒赔

事故发生之后,警方联系到了李华的叔叔李春林,当李春林得知这个噩耗时,整个人都瘫软在地。

他无法接受自己的侄子一家就这样离开了,李春林回忆说,李华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这次专门请假带父母出去旅游,谁能想到,这竟成了他们一家的最后一次旅程。

作为李华的叔叔,李春林不仅失去了亲人,还要承担起处理各种繁琐事务的责任。

在整理遇难者遗物的过程中,李春林意外发现了一份保险单。

这份保单显示,投保人是李华,受益人是他的母亲王芳,也就是李春林的嫂子,保额高达200万元。

李春林仔细查看了保单的每一个细节,确认了保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怀着一线希望,李春林联系了其他家庭成员,向他们说明了这个发现,家人们在悲伤中看到了一丝慰藉,认为这或许是逝者对家人的最后一份关怀。

大家一致同意由李春林代表家族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二天一大早,李春林就来到了保单上注明的保险公司,他带着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保单原件、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在保险公司的接待处,李春林详细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态度专业,仔细核对了所有文件,并告知李春林需要等待进一步的审核。

然而,几天后,保险公司的回复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了李春林的头上。

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基于《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该条款规定,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受益人视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这个消息让李春林和整个家族都感到震惊和失望,他们原本以为这笔保险金可以帮助家庭度过难关,但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

李春林试图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李春林多次往返于家里和保险公司之间,他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资料,试图找到可以反驳保险公司决定的依据。

他甚至咨询了几位法律专业人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建议。

然而,每次与保险公司的交涉都以失败告终,保险公司坚持他们的决定是基于法律规定,并不是他们主观上不愿意赔付。

他们表示,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不仅会影响公司的信誉,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在经历了多次徒劳的沟通后,李春林意识到,仅凭个人力量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抗衡。

他开始考虑更加正式的法律途径,经过家族会议的讨论,大家一致决定聘请专业的保险诉讼律师,准备起诉保险公司。

双方争议

随着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保险纠纷的复杂性逐渐显现,双方的律师团队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各自坚持自己的立场。

保险公司的律师团队首先陈述了他们的观点,他们强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律师详细解释了这一条款的立法原意,指出这是为了防止保险欺诈和维护保险合同的公平性。

他们还提供了多个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试图证明他们的观点符合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

李春林一方的律师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保险的本质是为了提供保障,应当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进行赔付。

李春林一方的律师巧妙地引用了《继承法》的相关条款,提出应推定驾驶员李华最先离世的观点。

他们论证说,作为驾驶员,李华在事故发生时处于最危险的位置,最有可能最先失去生命。

面对双方截然不同的论点,法院决定展开深入调查。

法官派出了经验丰富的调查员进行实地勘察,调查人员仔细查看了事故现场的照片,研究了详细的事故报告,他们还走访了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医护人员,以及事故的目击证人。

调查过程中,一些细节逐渐浮出水面,救援人员回忆,当他们到达现场时,三位遇难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由于车辆严重变形,他们无法判断三人死亡的先后顺序,一位目击证人描述了事故发生的瞬间,但由于事故发生得太快,他也无法确定具体的死亡顺序。

法医专家被邀请参与调查,他们分析了遇难者的伤势,然而,由于事故的剧烈程度,三人的伤势都非常严重,无法通过伤势判断死亡的先后顺序。

最终,调查的结论仍然是无法确定三位遇难者的确切死亡顺序。

这种情况,一时间让整个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中。

最终结果

2018年9月30日,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的法律斗争后,这件事情终于等来了法院的最终判决。

当法官宣布支持原告诉求,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00万元时,法庭上的气氛瞬间变得激动起来。

这个判决的背后,是法院长达数月的详细调查和慎重考虑,法官团队反复观看了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逐帧地分析每一个细节。

他们注意到,作为驾驶员的李华位于车辆的最前方,在撞击发生的瞬间,他可能最先遭受致命伤害。

这个细节成为了判决的关键转折点。

法院最终认定,李华很可能先于其母亲王芳死亡,同时法官在判决书中详细阐述了他们的考虑过程。

他们强调,虽然《保险法》中有"受益人推定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规定,但不能机械地适用于每一个案例。

判决书中特别强调了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家庭利益,他们本着最大程度保护被保险人家属利益的原则,做出了这个突破性的判决。

关于赔偿金的分配,法院也给出了详细的方案。

200万元的总赔偿金中,李华的叔叔李盛获得了100万元,王芳的四名兄弟姐妹每人获得25万元,体现了对受害者家庭的全面照顾。

这个判决在法律界和保险业引起了巨大反响,许多法律专家认为,这个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树立了一个重要的裁判标准。

它明确表示,即便受益人去世,保险公司也不能轻易逃避赔付责任,这无疑给整个保险行业敲响了警钟。

保险公司对这个判决表示了尊重,但同时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他们认为,这个判决可能会影响到未来保险合同的制定和理赔流程。

一些保险专家预测,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在类似情况下更加谨慎,甚至可能提高某些保险产品的费率。

结语

对于李春林和他的家人来说,这个判决不仅意味着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对逝者的一种慰藉。

在法庭外,李春林泪流满面地表示,这个判决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他说,虽然无法挽回失去的生命,但至少他们为逝去的亲人讨回了一个公道。

参考文献

江西卫视传奇故事——2021-03-18《一起车祸全家遇难,遗留两百万的保险金,保险拒赔谁先身亡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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