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国,众所周知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倘若有人触碰法律底线,必然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不同而受到相应惩处,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然而,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并非立即执行,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想必很多人在看电视时都曾看到过这样的情节:女犯人因种种原因触犯法律底线被捕,原本已被判处死刑,但在执行死刑前发现其怀孕,于是死刑不再立即执行,暂时搁置,她肚子里的孩子得以出生,最终她还会因此被改判为无期徒刑。这时或许有人会想,倘若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这种情况,女死刑犯到底会不会继续执行死刑?会不会改判?
相信大家对接下来的答案会感到出乎意料。 我国的确是法治国家,但我国法律并非毫无温情。女犯人犯罪后会受到处罚,可如果女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发现自己怀孕,国家会重新审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对孕妇判处死刑。 如果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怀孕,应当停止行刑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这与电视剧中的情节是相似的。不过电视剧的故事源于生活,在哺乳期过后,女刑犯仍需继续服刑,只是死刑会改为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相关负责人或部门第一时间得知女刑犯怀孕,会请医生为刑犯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真的怀孕。若情况属实,则上报法院,法院会对犯人重新评估,让其生下孩子;若未怀孕,这名女犯人将受到严厉惩罚。 或许在得知此事时,仍有人无法理解,毕竟这些被判处死刑的人罪行严重,因怀孕而减轻处罚似乎不公平。
但实际上,这是充分考虑人道主义后作出的决定,毕竟罪犯虽有罪,但腹中孩子无辜,让孩子承担过错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极小,几乎不可能,但也确有发生。比如很久以前,有一名女性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内心备受创伤。某次丈夫醉酒后再次家暴,她忍无可忍将其杀害。
丈夫家人想让她被判死刑偿命,意想不到的是,此时查出她已怀孕,于是她被判处无期。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这些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弱者。 虽说法律无情,但人有情。有些人迫不得已杀人,有些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无论何种情况,这些人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若想在法律中钻空子、企图借此逃过一劫,简直罪不可赦。
如今法律完善,警察尽职尽责,想耍花样的人得好好掂量。对于无辜的小生命,没人不愿给其生路,但对于不珍视生命的人,没人愿给其活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现实生活中,因孩子而被减刑的女犯人不在少数,可能仍有人觉得女犯人生下孩子后就应处死,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这样的事情,您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