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女主播在马路上刚摆开设备准备直播,对面快速驶来一辆宝马,剐翻直播设备后快速离开,女主播躲得快,人没事。
随后警察通过监控拍到的宝马车牌找到肇事者,询问原因才知道,宝马司机和朋友吵架驾车出来散心,看到路边有女主播在直播,就上前搭讪,被女主播的同伴制止,双方发生口角,最后宝马司机驾车离开,看到路边另一个直播的女主播,就驾车直接撞了过去,然后离开。
分析一下到底是谁的责任?在分析这个事件中各方的责任时,我们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法规、当事人的行为、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环境。
首先,马路不是直播的地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女主播在马路上直播,本身就违反了交通规则,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这种行为不仅危及个人安全,也可能对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因此,女主播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宝马司机在看到女主播直播时,选择直接驾车撞过去,这种行为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司机都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更可能触犯刑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宝马司机的处罚是否应该升级为危害公共安全,这需要根据事故造成的具体后果、司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司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有明显的故意,那么处罚可能会更加严重。
综上所述,女主播和宝马司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女主播因违反交通规则在马路上直播,而宝马司机则因故意驾车撞击女主播,其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的法律责任划分,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现实中的处罚是怎么的?警察了解事情原委之后,对宝马司机做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大家可以讨论一下这样的处罚科学吗?
好!
活该[哭哭]
这马路上是该直播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