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湖南岳阳3男子锚鱼15.6公斤,被依法刑事拘留!

鱼乐圈探长 2024-06-26 20:48:47

近日,湖南岳阳县公安局水上中心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三名男子在东洞庭湖煤炭湾水域使用锚钩进行非法捕捞,捕获渔获物共计15.6公斤。目前,这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3月13日,水上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接到线索,称在岳阳县东洞庭湖煤炭湾水域有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确实有一伙人在此处使用锚钩进行非法捕捞。由于该水域属于全面禁渔禁钓区域,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均属违法,民警随即联合渔政部门制定抓捕计划。经过精心部署,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对非法捕捞团伙实施了抓捕。在抓捕过程中,民警们发现这三名嫌疑人配合默契,手法熟练,显然不是初次作案。

经过现场盘查,民警从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上查获了大量渔获物,包括鲫鱼、鲤鱼等多种鱼类,共计15.6公斤。同时,民警还缴获了锚鱼竿3根、锚钩70余个等捕捞工具。

经查,这三名嫌疑人分别为周某峰、李某和贾某。他们来自益阳沅江,携带锚鱼竿、锚钩等捕捞工具,驱车前往东洞庭湖煤炭湾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在捕捞过程中,他们不顾法律法规的约束,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面对民警的询问,三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们表示,由于近期天气转暖,鱼类活动频繁,便相约前来捕捞。他们以为在夜间进行捕捞不易被发现,但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们对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作案动机、捕捞工具来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调查取证,民警们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周某峰、李某和贾某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目前,周某峰、李某和贾某三人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他们将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也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非法捕捞行为不仅会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共同抵制非法捕捞行为,才能让我们的水域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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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乐圈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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