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鹤壁”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期待你的参与

无限鹤壁 2022-09-21 19:10:34

展现鹤壁城市发展的新变化、新成果,

展示鹤壁市民的美好生活、幸福愿景,

致敬伟大时代,记录美好生活,

鹤壁市委网信办联合

鹤壁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

“我和我的鹤壁”短视频大赛

正!式!启!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1月(第一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鹤壁市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鹤壁市广播电视台

三、赛事主题

鹤壁市“我和我的鹤壁”短视频大赛(第一季)以非凡十年·我与祖国共成长为主题,围绕喜迎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3周年、鹤壁城市建设、基层党建、文明城市创建、市民美好生活等主题进行短视频拍摄、创意创作,全面展现丰富多彩、富美鹤城形象,可以通过短剧、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主要方式,参与创作投稿并通过“无限鹤壁”抖音号、“鹤壁融媒”视频号、“鹤壁市广播电视台”快手号、“鹤壁融媒”微博、“网信鹤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

四、参赛对象

全市广大网友

五、赛事流程

赛事节点

作品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底

作品展示时间:2022年9月—10月

作品评审时间:2022年11月

作品展演

1.展示推广

作品展演与作品征集同步开展。大赛启动后,对优秀作品进行全媒体集中展播,展播平台包括“无限鹤壁”客户端及鹤壁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矩阵、“网信鹤壁”新媒体账号等平台进行展示。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视频所有人所有,大赛组委会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视频相关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2)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及改编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及剪辑,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及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六、赛事要求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500元;优秀奖10个,奖金200元。同时发放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

1.邮箱投稿:围绕“非凡十年·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进行创作并投稿,参赛个人或单位将视频作品及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uxianhebi@163.com。

2.话题投稿:大赛启动后,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等多个平台开设参赛话题。参赛者可通过鹤壁市广播电视台旗下任一平台发布短视频,并在文字描述中关联“#我和我的鹤壁@发布短视频平台”话题(示例:视频号“#我和我的鹤壁@鹤壁融媒”、抖音“#我和我的鹤壁@无限鹤壁”、快手“#我和我的鹤壁@鹤壁市广播电视台”、新浪微博“#我和我的鹤壁@鹤壁融媒”)视为参与投稿。

同一作品可发布至多个平台。评奖时网络数据作为评判标准之一 。同一作者,全年获奖作品不超过2个。

评审方式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评审包括网络评分和专家评分两个部分。其中,网络评分占比40%,全平台的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其他平台若有较大阅读量,可提交组委会研判);评委会评分占比60%,依据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认可度作出评判。

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视频内容积极向上、健康阳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严禁发布低俗内容。

2.参赛作品严禁剽窃、盗用、抄袭冒名作品,不得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单位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和改编其作品。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奖金的权利。

3.参赛作品要求最低分辨率为1920*1080,MP4格式,时长5分钟以内,竖屏宽高比9:16、横屏宽高比16:9。要求不带角标、水印或logo、图像流畅、声音清晰。

奖金+证书

即日起接收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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