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门亮灯”事件,姗姗来迟的致歉不是终点

烛照四方 2025-02-07 23:41:51

2月7日凌晨,平城区古城街道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致歉信》,就近段时间引发舆论关注的“破门亮灯”事件表达歉意。

事情的起源是,2月3日有当地有商户称,古城此前发通知要求,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商户必须24小时亮灯,在自己半夜11点电话拒绝了前往店铺开灯后,执法人员破门开灯并加装新锁,以至于商户天亮后无法正常营业。“破门亮灯”事件因此得名,由于该事件与今年央视春晚的讽刺小品《花架子》有异曲同工之妙,互相映照,一时间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原本意在给大同古城旅游形象“亮个灯”,出发点可能是积极的,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成为形式主义的注脚给当地形象“抹了黑”。

平城区古城街道在《致歉信》中,将“破门亮灯”事件的原因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表面上的原因“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二是实质上的原因“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有一说是,这个认识还是挺深刻的。不过,个人感觉,虽然大多数媒体对于“破门亮灯”事件定性为形式主义,但个人认为用“官僚主义”来描述似乎更恰如其分。

首先,具体执行“破门亮灯”的工作人员,作为一线执行者,理应是法治的带头人、捍卫者,却依旧做出了执行上级不合理命令的选择,漠视并侵犯了商户的权利,这就不止“服务意识淡薄”那么简单了,而是典型的“唯上主义”,完全没有“服务意识”。其次,一群基层管理者们之所以“破门亮灯”,是因为上级有着“亮灯”的强制要求,这个要求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其实并不合理,所以,不难看出,决策者们做出“亮灯”要求的时候,其实已经脱离了民众、脱离了实际。“破门亮灯”事件虽是个极端案例,可也切实显示出当地基层管理者,在面对属地民众时,并没有能摆正心态和位置,甚至有了几分权力的傲慢。

虽然《致歉信》表态还算诚恳,“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但是,一想到他们连属于商户的私人领域都没有尊重,又真得会如此迅速便完成态度大转变,去认真尊重我们的监督意见吗?显然概率不会很大,因为人的思维、行为模式都是有惯性的。所以,《致歉信》肯定不能算是“破门亮灯”事件的终点,因为并不能算作一个能平息舆论风波的一个最终答案。

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在所难免,但如果只追究执行人员的责任,就多少有些冤枉在里面了,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命令罢了,至少要找出“亮灯”决策者,提醒他们多接接地气,拍脑门做决策脱离了民众,也是在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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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呼噜

呼噜

7
2025-02-08 04:11

犯罪行为一句道歉就完事了,要不要保证下回不再杀人了?

用户16xxx02

用户16xxx02

2025-02-08 13:10

犯罪

烛照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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