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向阳花开”刑事审判团队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案未成年被告人系因明知对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刘靖宇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远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监护人,向其告知该案审理流程节点以及作为监护人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但该监护人对其儿子涉及刑事犯罪一事不闻不问,且态度极其恶劣,庭审当日亦未到庭参加诉讼。
见此情景,案件审理过程中,新区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确保其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还委托了司法社工代为行使监护权利。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年龄、犯罪动机、悔罪态度以及离异单亲家庭背景、初中辍学后无工作及收入等多方面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当天,司法社工对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承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明理。随后,新区法院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加强对被告人的管教,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避免被告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此案是新区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由司法社工参与的涉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司法社工参与案件的庭审和宣判,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挽救的重要环节,能让未成年被告人尽快走出犯罪的阴影,重新拥抱光明的未来,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更彰显了新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与保护。接下来,“向阳花开”刑事审判团队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涉未成年人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竭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更多的“花儿”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初审:广辉复审:韩蕊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