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困扰社会,从“毒奶粉”到“地沟油”,从过期食品翻新到非法添加剂滥用,此类事件屡禁不止。其背后是商家逐利本性、监管体系漏洞与违法成本低廉共同构成的恶性循环。以下从这三个核心维度展开分析:
一、商家逐利:利润至上与道德失守的双重驱动1.成本压缩下的铤而走险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采用劣质原料、简化生产流程。例如,山核桃加工中通过“增重”和“千年老汤”调味料降低成本,成为行业潜规则。冷链运输中80%的易腐食品仅用普通卡车运输,导致变质风险陡增。这种“利润优先”的逻辑,使得食品安全沦为次要考量。
2.道德缺失与责任转嫁商家常将问题归咎于“行业惯例”或“生存压力”,忽视消费者健康。如清远市民反映,部分商家明知食品有害仍制售,认为“赔偿金额低,风险可控”。更有超市与供货商合谋,将临期食品换包装重新上架,形成灰色产业链。
二、监管失责:体系漏洞与执行疲软的双重困境1.多头监管与职责模糊当前监管体系存在“农业管源头、工商管流通、质检管标准”的割裂局面,导致责任推诿。例如,过期食品流通时,各部门互相推脱,最终形成“无人管”真空带。这种分散化监管难以应对跨环节的复杂问题。
2.技术滞后与选择性执法
检测技术更新滞后于造假手段,新型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同时,部分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经济,对违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放松检查标准。
3.运动式执法与长效性缺失
监管部门常以“专项整治”替代日常监管,例如仅在大规模食品安全事件后突击检查,缺乏持续性。这种“灭火式”管理无法根除隐患。
三、处罚较轻:违法成本与震慑效力的严重失衡1.罚款力度与收益不成比例根据《食品安全法》,货值不足1万元的案件最高罚款10万元,但实际执行中常从轻处理。例如,西安盒马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罚10万元,但此前多次违规仅被罚1万元。对于年利润数百万的企业,此类罚款如同“隔靴搔痒”。
2.“小过重罚”与“首违不罚”的争议一方面,个体商户因轻微违规(如售卖未检疫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元,引发“过罚不当”争议;另一方面,“首违不罚”政策虽为优化营商环境,但执行中可能被滥用,削弱法律威慑力。这种矛盾暴露出执法标准的混乱。
3.维权成本高与消费者沉默消费者维权需经历举证、投诉、调解等多重环节,耗时费力。例如,清远市民因速冻馒头含线头维权,最终仅获书面道歉,商家拒不担责。高昂的维权成本迫使多数人选择“自认倒霉”,间接纵容商家违法行为。
破局路径:构建“监管-惩戒-共治”三位一体体系1.强化全链条监管与技术赋能借鉴美国经验,建立统一监管机构,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加大检测技术投入,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食品溯源,提升监管精准性。
2.提高违法成本与信用惩戒对恶意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如按销售额10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违法者终身禁止从业。
3.推动社会共治与消费者赋权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简化维权程序,推广“举证责任倒置”,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
结语:食品安全是底线而非选择题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实则是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博弈。商家逐利是市场本性,但监管失责与处罚疲软放大了这种本性的破坏力。唯有通过制度重构、技术升级与社会动员,才能打破“问题—整治—再问题”的恶性循环,让食品安全从“底线”变为“红线”。正如网友所言:“吃得放心不是奢求,而是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