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常说:“泼妇骂街,不堪入耳”,“宁愿得罪小人也别得罪女人”,这些话无不是有道理的。
就从近段时间的使管车停路中间,余女士对着指责的人狂输出,到318国道川藏线汽车逆行插队被指责,孕妇下车破口大骂,这些事件看完后无不让人气愤。
不过,使管车上的余女士最终为她嚣张跋扈的行为买了单。本以为在318国道线上,由口角之争,最后上升到肢体冲突的事件,那个行为嚣张,多次挑衅他人,口中大喊“我有7个月身孕,我不怕”的孕妇也会为自己蛮横无理的行为买单的,然而,事情并没有向大家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在事件发生后,孕妇的丈夫报了警。很快,当地警方出警把双方当事人都带回去调查了。
随之,调查结果出来,红衣男子被给予了两项处罚。
第一:拘留10日,罚款500元。
第二:驾驶证被扣6个月,罚款1900元。
看过原冲突视频的人,都认为是孕妇的不对,所以红衣男子被给予这样的处罚,很多人都坐不住,纷纷到波密公安的评论区里留言,这也导致了波密公安的评论区沦陷。
不是孕妇可以去波密吗?
我以后怀孕了,你们可都要小心哦!
河南、湖南、山东人民听说了。
不敢路过了,要给孕妇一万,还罚款500!
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认识的波密县!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红衣男子之所以受到这样的处罚,是因为他喝了酒驾驶机动车辆。
根据我国新交通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红衣男子喝酒后,与孕妇发生肢体冲突,也属于滋事的种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所以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是可以给予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所以波密警方对其给予的处罚是有法可依,不容置疑的。
写在最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