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魏女士一位下岗女工,想要在农村买个房,然后装修一下,租出去当包租婆,来维持以后的生计,毕竟她不只有自己,还有一个儿子要养活,光靠他这些年打工存下来的钱是不够的。
因此找到了刘女士在2003年以1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内蒙古赤峰市一处破旧的房子。
原本这位刘女士也是苦命的人,早年丈夫意外去世,还背负了十几万的外债,再加上有好几个孩子要养,不得已,只能拿出他丈夫生前的家产出售。
本来有买有卖,各取所需,这事就这么结束了,谁能想到?15年后,该房屋面临拆迁,魏思丽本来可以开开心心拿到属于她的419万元的拆迁赔偿款。
这事给刘女士知道了就心生妒忌,急忙走到魏女士门前,在明知道已经把房子卖给魏女士还有合同的情况下,还大言不惭的开口就要分走一半的拆迁款,使得魏女士想要拿到这笔拆迁款越来越难。
刘亚云为什么能这么如此不要脸?明知道这笔拆迁款已经跟你沾不上边了,还能厚着脸皮去要那一半。
这多半跟他的遭遇有关。实在是穷怕了,前面说了,她有十几万的外债,尽管在卖掉了家产之后有16万,但是还掉外债,他手里的钱也只剩下两万了。
而这两万要做的事情却很多,可以说事还没做完,钱就花没了。
刘女士既想要修建4个大棚作为以后的住处以及再建一个蔬菜大棚维持以后生计, 还想要兼顾到自己大儿子婚姻大事,做完这些还不够。
她还想要供养她的小儿子读完研究生,找到一份好工作为止,试问这两万块钱,又怎么可能做得了这么多事呢?
其实两万块钱,一直坚持到给他儿子结婚添家电的时候就已经见底了,而后面也是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依靠着这个蔬菜大棚勉强维持。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花销也越来越大,他的压力也跟着大了,甚至最困难的时候可能到了又要变卖家产的时候,就是他那几个大棚。
就这样,他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一直顶到了15年后,在得知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魏思丽的房屋被征收,她将获得419万元拆迁补偿的消息后。
他的内心既后悔,又嫉妒,后悔的是把房子卖给了这位魏女士,嫉妒的是他手里的419万拆迁款。
就这样,他怀着这种心情,忐忑不安的走到了魏女士家门口,开口就要分走一半的拆迁款。
这换谁?谁又能乐意呢?刘女士困难,魏女士难道自身情况就能好到哪去吗?要知道当时魏女士在买刘女士这个房子的时候。可以说是带着同情的心情才掏出的这个16万。
当时刘女士这个房子很破,很显然,很久没人住了,到处都是蜘蛛网和尘埃,当时很多人都是出价十万,而这位刘女士却不能以这个价格出售,要是只卖十万,连外债都解决不了。
她心底的预价是15万,而魏女士看着他带个儿子,一个人拖家带口,不容易跟自己情况差不多,才咬咬牙给了16万。
而买来的这个房子,想要翻新租出去,却也很费劲,需要一大笔钱。而他此时大部分的存款已经用来买这个房子的,所以就向他家人借了十几万好像是。用来对房屋进行了翻修和扩建,对这所房子也是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努力。
所以刘女士开口就要分走一半,他又岂能同意。就这样,双方因为这个拆迁款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甚至一度闹到法庭上,这时候有人就要问了,这个刘女士怎么敢的?显然这个事他就不占理,而且购房合同也有有法律效应,就算闹到法律上,也拿不到一分钱的呀!
其实刘女士在开庭之前就咨询过律师了想要看看有没有法律的漏洞可以钻,看看怎么样才可以把这个买卖合同无效化?
结果还真给找到了当时好像是这么说的,魏思丽是城市户口,并无资格购买刘亚云家的老宅院 ,所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所以他跟他儿子一直诉状,就把魏女士告上了法庭。
最终的结果就是魏思丽获得70%的拆迁款,即382万元,刘亚云母子获得30%的拆迁款,即37万元 。
但刘亚云需要返还当年16万的购房款,所以刘亚云一家实际得到的是21万元 。
看到这里,有人说刘亚云在经济困难时出售房产不是自愿的,所以拆迁补偿的巨额利益应该他占大头。
也有人说这样判罚挺公平公正的,魏女士对这所房子也付出了精力跟金钱,刘女士要有一点契约精神占大头的应该是魏女士才对,给刘女士那边30%的拆迁款,已经很好了。
其实很难分出对错的,各有各的理由折中处理,也挺好。对于魏女士试想一下,换种方面来说也是很幸运的,你要说当时如果魏女士知道了,这么个漏洞,没掏钱买或者说,没有同情心一样出十万块钱。
那可能这所房子就跟魏女士无缘了,那这拆迁款又怎么轮得到魏女士头上呢?
对此,你怎么看?
出自《一把刀》丨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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