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公告
鉴于当前凌源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结合当前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特点,有效遏制疫情通过货车、货物及司乘人员扩散和蔓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制定紧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全市货运驾驶员实施全面静态管理。现居住在凌源境内的货车司乘人员尽量不要离开凌源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确需因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离开凌源的,必须由所属单位或其本人到属地乡镇街报备运输业务详细信息,计划返凌或返凌后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报备。
二、所有外地来(返)凌货物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服从凌源市疫情防控的有关管理要求,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予以劝返。
所有外地来(返)凌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高速检疫卡口、国省干道检疫卡口入凌的货物运输车辆。其他检疫卡口入凌货物运输车辆一律劝返。
对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予以劝返。
三、对外地货物运输车辆自进入凌源境内起,实行闭环式管理,交通防疫检测点要立即对车辆粘贴封条。
1.对到凌源域内企业开展货物运输的车辆,可提前与企业联系,到达凌源入口后,由企业派出的联络人员与交通防疫检测点进行车辆交接,签订货运车辆交接单,此后该车辆及人员在凌至离凌期间的防疫管控工作均由接收企业负责。接收企业要确保货运车辆在凌期间车不落窗、人不离车。按照“即停即卸即装即走”的要求,完成货物装卸后,接收企业负责将该运输车辆及人员立即送回至原入凌卡口,并由交通防疫检测点工作人员解除封条,予以销号。期间对于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管理或破坏封条的,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2.对到凌源域内乡镇街从事农副产品运输的车辆及司乘人员,可事先与目的地乡镇街联系,进入凌源高速入口后,由目的地乡镇街所派人员负责,全程伴随至目的地已设置的单独管控区域,并落实货运车辆在凌期间车不落窗、人不离车、“即停即卸即装即走”防控要求。车辆完成农副产品装卸后,由乡镇街安排专人将车辆立即送回至进入凌源时的入凌卡口,并由交通防疫检测点工作人员解除封条,予以销号。
如该车辆还需到其他乡镇街,即第二个目的地装卸农副产品,则由第一个接收的乡镇街负责安排专人护送至第二个目的地乡镇街,并由护送人员与第二个乡镇街签订交接单,以此类推实现全程闭环管理。直至完成农副产品货物装卸运输全过程,由最后到达的乡镇街安排专人护送该车辆及司乘人员至进入凌源时的卡口,并由交通防疫检测点工作人员解除封条,予以销号。对于期间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管理或自行破坏封条的,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四、为提高通行效率,从事凌源本地货运业务的车辆禁入高速公路,全部走普通公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日期由市防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变化发布解除令。
凌源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来源/凌源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安宁 审核/张瑛洲
监制/温霖 赵春龙总监制/马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