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超市有人划羽绒服?逛个超市还得提心吊胆?”此前在长春市某大型超市开业火爆之际,多名消费者在网上反映羽绒服遭人恶意划坏,吸引各方关注。4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网络平台当事人评论截图
该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在公共场所任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在二千元以上,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刘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责令其赔偿六名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据了解,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事发超市,一名客服人员表示,当时事情发生时她并不在该超市工作,因此并不清楚羽绒服遭人划破的情况。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该案被告人刘某随手划坏他人羽绒服的行为,看似不是大事,却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负面的舆论风波。法官提醒大家,要以此案为戒,莫要让一时的情绪主导自己,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可能面临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