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一期聊国企薪酬设计的理念。
传统的那些大部头理论,咱们这里统统去掉,不扯那些。
从我和客户的一次聊天开始说起。去年12月份,我去了东部沿海某大型国企,此行目的,一是讲课,二是交流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思路。
当聊到薪酬改革时,董事长问,能否把普通员工最低薪酬和最高薪酬的差距设置为6-8倍?(当时员工月薪均值在4500-5000左右,一年6万左右;如果员工最高的能拿36-48万,就达到了中高层的水平)
我听了之后,有点意外。因为来之前我还专门了解了一下这位董事长的履历,他主要的工作经历是在政府的财政部门。按照常理来讲,他对于企业管理应该没有那么了解。
但是眼下他说的这句话,非常内行!
因为很多人观念里,员工“均贫富”、“收入均等”才是好的。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干了一辈子财政工作,别的不懂,就是研究如何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对于普通工作,没有技术含量,谁都能干的,就比市场上同类岗位工资,还低,让他“皮包骨头”;
——对于关键岗位,核心岗位,就要把他“砸晕”,砸“昏过去”,让他“一头扎进企业,玩命工作”,“打不走也骂不走”,因为他“打着灯笼”也找不着更好的待遇条件。”
实话说,我听完,对于这位领导的见识、思考的深度和魄力,都非常佩服。认识到问题,是一码事;敢干,是另外一码事。现实中,很多国企领导知道如何设计薪酬是对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就变成了“大锅饭”。
谈几点我的个人感想,供大家参考:
第一:不能拉开收入差距的薪酬是失败的。
我的这句话,猛地听起来,感觉很极端,但这却是经验之谈。
薪酬和绩效,所有体系设计与技巧,都是为了实现“多劳多得”,同样还有“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总之,你不能说“不劳而获”是对的吧?
在多个员工的情况下,必然存在“优良中差”,他们能拿一样多的钱吗?显然不行。
绩效管理这个工具,就是先把“优良中差”给评出来;然后,对应薪酬激励。
所以,拉不开收入差距,其实就是把“优良中差”混为一谈。
举个例子,比如,某部门10个员工,2个优、2良、4个中、2个差,假如优和良的月工资只差100元,优和差只差150元。但是为了获得“优秀”,可能要多付出200%,而工资只差5%。那么,在这个结构下,谁还努力工作?谁还能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果上面你没听懂,我再说一句——薪酬拉不开差距,其实就是保护落后。
第二:不能误读“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 这个政策措辞。
国企工资领域有个非常有名的文件,是2018年出台的,“国发〔2018〕16号”文《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到“(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自从那个时候,也不知道什么人给企业解读的政策,很多国企就认为“收入差距大了”不行,认为违反了这一条。
文件中提出的“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如果把“合理”二字挪一下,大家品品——“拉开工资分配合理差距”,意思一样吗?
文件中强调的是“拉开****差距”要“合理”,强调用全员绩效考核,量化数据考核等方式,让薪酬分配更加透明,“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要“合理”。
如果是“合理”的“工资分配差距”,这个就麻烦了!为什么?
因为,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没办法找到这个“合理差距”是多少?有人说,给出个区间不行吗?可以啊。1-10倍?这个区间怎么样?是不是等于没说?
大家不要误读了政策,政策层面一方面引导国企在薪酬总额内分配,另一方面又在强调“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同时提出“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这本身就非常明确表达了国企薪酬的三个原则,总量控制、以岗定薪和业绩导向。
实际操作中,“以岗定薪”,很多岗位薪酬差距,不是因为张三李四“哪个人干”产生的差异,而是“岗位”本身的差异,导致了薪酬差异。
举例子,企业战略研究部的研究员,工作基本职能是做行业研究、数据分析、可行性分析和战略规划与分解,其入职学历要求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统计学、经济学或者管理学毕业。这个岗位一上来的薪酬可能就是1.5万月薪。而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与会议室管理的会务专员,月薪可能只有5000元。这个差距,是岗位先天的价值不同而导致的。这就是“以岗定薪”。当然,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先进行岗位价值评估,然后再设计薪酬。
第三:不要把薪酬总额浪费在平均上。
最愚蠢的薪酬设计,是强调“平均主义”。
很多人把薪酬设计实务中的“平均”,理解为“绝对平均”,他认为与这个平均,是“公平”的重要体现。
很多国企涨工资,喜欢搞普涨,比如整个企业1万人,凡是登记在册的,有一个算一个。统统一个人涨100,花掉了100万的工资额度。
但是企业领导很快就发现,员工对于这种涨工资,没感觉、不解渴。
更要命的是有些表现出色的员工和“混子”员工得到的工资一样,引发了新的不公平。
对有干得好的员工而言,这个钱不发也就行那样了...我加班加点、没日没夜、勤勤恳恳工资的人,竟然和一个“出工不出力”、“纯划水”的员工,拿到的钱一样?心里什么滋味,大家可想而知。
假如这100万,奖励10个人,奖励100人,这100人是公司在全年工作中,来自各条战线上的佼佼者,这个激励绩效就会大不一样!
但是钱,还是那些钱,并没有多花一分钱!
所以,薪酬设计中讲的“公平”是“三个公平”:外部公平(与企业外同类岗位相比)、内部公平(与内部同类岗位相比)和自我公平(自己收入与自己付出相比)。
尤其是“自我公平”,有些员工拿得少,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咋回事——“自己整天偷奸耍滑、能力也行、业务也差”...因而拿得少,与自己付出相比,也是“公平”的。所以,未必拿得少的人就感觉不公平,因为这里涉及到“自我公平”的问题。
因此,“公平”这个词儿,在薪酬设计时,是个理念;对于员工而言,更是一种主观感受。
综上,国企薪酬设计时,最核心的理念是,在有限的工资总额框架内,对关键岗位、核心岗位进行“饱和攻击”。
(有人说,现在关键岗位上的人,能力不行,不配这个薪酬,那是另外一码事,那是下一个问题——“人岗匹配”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