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2日讯:陌生男子私闯民宅摔伤,事后该男子将房主以“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为由告上法庭并索赔16万。据了解张先生在苏州吴江区滨湖新城太湖东岸花园小区购置了一栋别墅,有一天张先生突然接到物业电话称有人在他家摔进了地下室,由于自己的房子正在装修,而事发当天张先生并未安排装修工人在家施工,所以接到电话的张先生也是一头雾水。

事后物业详细地给张先生介绍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摔伤的纪某并不是该小区的住户,纪某系租住在该小区某租客的朋友。事发当天到朋友家做客且从事装修工作的纪某想看看张先生家的装修风格便偷偷地溜进了张先生家的别墅,结果纪某不小心从采光窗掉进了地下室。“还没装修完就见了血,真是太晦气了”,对此张先生也是颇感无奈。

纪某摔伤后,纪某及其朋友便想联系房主张先生索赔,但是物业并未提供张先生的联系方式,最终纪某将张先生和物业都告上了法庭。事后物业通过小区内的监控可以看到,当天17:30左右,纪某走进张先生院子,18:09从院子走出,走出来的时候走路有些踉跄,不太清醒的样子,身上有血,最终纪某被诊断为右耳外伤,椎体骨折等。

3月12日该案一审在吴江区人民法院宣判,最终经法院查明纪某从事装修工作,见张先生正在装修,便步入院内看装修风格,当纪某走到窗户边往屋里看时,不知采光窗是空的,便跌落致伤。法院认为张先生家的房屋正在装修,纪某作为无关人员,不应随意进入他人私人领域,故驳回了纪某的诉讼请求,最终该案受理费也由纪某承担。
网友
臭不要脸
用户11xxx20
要不是摔了,就成入室盗窃了。[得瑟]
用户14xxx79
私闯民宅,该!
木斯可
私闯民宅不拘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