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女儿被八岁男童杀害,渣母收钱了事,生父追凶十年,成功复仇

洛清雨 2025-02-17 15:59:45

我女儿被杀时只有一岁八个月。

身上没有一块骨头是完整的。

嫌犯是未成年人,只有8岁。

没有判刑,还被保护起来。

而我用了十年的时间,等着他长大。

1

我叫于锋,别看我头发全白了,今年我也只有34岁。

没有人知道这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只读到初中毕业家里就不让上学了。

因为家里穷,等到了适婚年龄,媒婆上门让我入赘隔壁村的一户人家。

媳妇家不算富裕,不过家里有块地。

也就一大家子守着一小块地,日子过得很苦。

婚后没多久,媳妇开始嫌弃我这个倒插门的,天天对我指手画脚。

我和她说进城打零工,可她又不愿意,说男人进了城花花肠子就多。

其实吃苦我不怕,从小就是苦过来的。

招人嫌弃我也不怕,从小也习惯了。

第二年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女儿,我很高兴,但我得岳父岳母却不满意。

我们这的风俗是生了儿子才算有根,才能光宗耀祖。

媳妇的压力瞬间便大,脾气更差了,还说她生男生女是由我决定的,说我没用。

我安慰她说以后还会有孩子的,不急。

可她整天闷闷不乐的,说生女儿的时落了毛病,后来一直没有怀孕。

她开始自暴自弃,每天都很早出门很晚回来。

有时候还喝了酒,整个人醉醺醺的。

我实在看不下去,说了几句,可她居然上手那铁锹打我,还让我滚蛋。

也是被打急了,我当一时脑子发热,做了我后悔一生的事——从家里逃走,没带上我的女儿。

我知道这事儿是我错了,可我身上只有一块多钱,吃饭都成问题。

而且孩子又小,我也没法给她喂奶。

我真的没办法带她走。

我想等我到外面落下脚,能养活自己了,再把女儿给接出来。

2

后面的三年,我到处流浪,打工。

因为没有文化,做着又苦又累的工作,拿着最少的工资。

这样我还是挺满足的,至少不用做梦都担心被打,没有人天天骂我,穷也开心。

只是我还没有能力接女儿出来,抠抠搜搜才存下五百元,生病都不敢去医院,这是我的希望。多存一毛钱,离我女儿就更近一点。

因为怕被抓回去,我一直没有跟老乡联系过,看到熟人也躲起来。

3

遇到表姐是个意外。

我在饭店洗碗,下水道堵了,从后厨端污水出来,泼到绿化带去。

表姐路过,溅到她的身上,她张嘴就骂。

突然听到乡音,吓得我差点把盆扔了。

我们四目相对,一下就认出了对方。

我转身刚要跑,表姐扑上来,一把抱住我,放声大哭。

「妮子出事了!」

「快说,妮子怎么了?生病了?」

我的脖子像被掐住了,难受,只能往最好的方面猜。

「妮子死了。」

我听到这四个字时,就觉得眼前发白,好像整个人都飘了起来,天旋地转。

4

妮子是被摔死的。

她的每块骨头都碎了,只有头是完好的。

她被摔了几十次,嫌犯不说,只能推测,每次被摔时,头都被包起来,只有身体着地。

就是说她清醒地承受了所有的痛苦。

嫌犯是个8岁的男孩,所有人都拿他没有办法。

「你媳妇收了他家的钱,这事已经过去了。可是在我心里过不去,那么好个孩子!这世上要有公道啊!」

我像被五花大绑着,正被万箭穿。

箭还在射过来,我躲不了,逃不掉,眼睁睁地看着。

全身的骨头都碎了,有多疼?

没办法想象,我记得有次手指骨折,疼得我半个月头皮发麻。

我的妮子是怎么熬的?

5

表姐告诉我事情的经过。

男孩8岁,他妈妈是村子里出去的唯一一个大学生,在外面混得风声水起,发了财。

这次他们是一家三口回来避暑的,也算是衣锦还乡。

她们是村子里的贵客,那天村子里的女人陪她打牌,妮妮外婆也去看热闹。

我离开后妮妮就被胡乱带着,想起来给口吃的,也没人当回事。

所以那天很多人听到了妮妮的哭声,可是没有一个人去看。

直到牌局散了,妮妮外婆回家,觉得屋子里过于安静了。

她走进屋里,看到破床席上放着一个布包。

包袱皮儿是认识的,一块脏得看不清颜色的布,是挂在厨房门口的帘子。

她好奇包袱里是什么,走过去,解开结儿,只看了一眼,就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正好有管这片儿的警察下乡办事,闻讯赶过来后,马上报了案。

男孩一家三口想逃,车被堵到山路上。

6

8岁的男孩长得又瘦又高,惨白着一张脸,一句话不肯说。

从各方证词和推断,妮子是被男孩从谷仓二楼反复摔下来摔死的。

地上是青石板,上面有很多血迹。

8岁,还不能承担任何责任。

他妈妈赔了我媳妇一笔钱。

他们倒是乐得赔钱货能卖个好价钱,这事儿就过了。

7

我的世界已经颠覆了。

妮子的死带走了我最后一点希望。

合租的人陆续回来,他们都听说这件事了,有人在小声议论,都在说真惨。

三天三夜,我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坐起身,喝了别人留给我的一碗粥。

我想着孩子稚嫩的小手我住我食指的柔软。

那是我为数不多被需要的温暖。

我不想活了,可害妮子的人还活着,我怎么能死。

从出租屋走出去时,看到我的人都满眼的惊恐。

他们没见过,一夜白头的人。

8

表姐走时,只给我留下一个城市的名字。

男孩家能量强大。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搬离原来的城市。

男孩被保护起来,换了名字。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找到他们比登天还难。

可是我不能不去做,因为我是妮子的爸爸。

我相信,一定会找到他,我会用余生去做这件事,就算是埋在人海里,我也要把他捞出来。

这一年,我23岁。

我已经意识到,想给我女儿复仇,先要让自己强大。

让自己强大起来,就要多读书,以我的认知,什么也做不了。

就是找到凶手,也未必伤得到他。

我到了那个城市开始当保安。因为我发现,当保安可以更好地接地气,了解情况。

只要闲下来,我就拼命读书。能找到的书都读,如饥似渴。

没有人懂,一个保安为什么这么拼。

9

到这个城市的第九年,我已经将职业从保安转为男保姆。

因为做事细心,又有分寸,我口碑很好,被雇主间相互介绍。

我走遍了这座城市的七个区和周围的几个县城。

当初之所以会选男月嫂这个职业,就是因为可以游走于各个雇主的家,可以频繁换城市,又不会引起怀疑。

只是这九年,我没有查到他的一点消息。

我不相信,他会人间蒸发。

10

第8年时,我就改行了,不再做男月嫂,改成做饭的钟点工。

做男月嫂虽然可以快速跑很多家庭,可现在好像广撒网并没有什么效果。

我要换一个方法。

我到了本市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所在地区。

因为我算着时间,他要读高中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本能地感觉到,他的妈妈是个很厉害的女人,一定会让他读重点学校的。

这个城市初中有十几所,重点初中也有几个,可是最好的重点高中只有一个。

高一新生有两千二百人,应该有他。

11

因为我口碑好,找我的人很多,我有选择地接了两份工作。

一份是校教导主任的家。

他有一个儿子是应届毕业生,需要我提前做好饭,教导主任带给儿子。

我看中的是教导主任的工作便利,想接触学校的信息,他是捷径。

还有一个是高一的学生。

是个很健谈开朗的孩子,方便套话。

我万没想到,线索很快就送到了我的面前。

有天中午,我做完饭没有马上走,跟家长聊了几句。

她说最近新鲜蔬菜上市的多,让我多翻几个花样。

我随口应了一句:「得。」

正在吃饭的孩子,突然噗嗤一下笑了。

家长愠怒地瞪了孩子一眼。

「我是想起周凯第一次上台领奖时,说话也说,得!没有嘲笑叔叔的意思!」

孩子脸红了,解释道。

我的心跳加速,人都快站不稳了。

这个得是我们那里的乡音,难道他口中的周凯,就是我要找的人?

「周凯?你最崇拜的那个学长?他要高考了吧?」

家长好奇地问。

「对!这次统考又是大榜第一。」

娘俩个的对话一字不漏传进我的耳朵。

我弯腰假意收拾垃圾,准备离开,可是手一直抖,几乎拿不稳东西。

孩子吃完饭,回房间了,我只能从屋里出来。

信息不多,可是总比没有强。

原来是我判断失误,怪不得找不到他,他比我预想的高了两年级。

应该是妮子冥冥之中在帮我。

不然他毕业走了,我更没处找他了。

12

第二天是周六。

教导主任和孩子都在家,我照例过来做饭。

今天我是下了工夫的,四个菜炒得色香味俱全。

教导主任从房间出来时,桌子碗筷都摆好了。

「老于幸苦看,我自己来就行。」教导主任有点不好意思。

我趁机提出最近手头有点紧,可以接手打扫卫生的活儿。

教导主任欣然应允,找谁都是找,对我他是更放心。

就这样,我找到了进他书房的机会。

我相信那台电脑上,一定有我要的东西。

这几年我早就学会用电脑了。

现在时间紧,必须铤而走险。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已经录入归档,叫周凯的有三个。

我不知道上次的同学说的是哪个,只能一个一个看。

其中一个周凯的信息吸引了我的注意,他上学的时间晚了两个月。

没有转学信息,只是晚上学两个月。

时间正是我女儿死后的两个月。

随后有两次跳级。

我冷静地关掉电脑,现在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13

我走遍了本区的所有中介,都留了找钟点工作的信息。

周凯家会不会找来,就看我的运气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妈妈还真来了。

中介小声告诉我,这家人难伺候。

女保姆还不要,说会带坏她孩子,没有一个钟点工能做过一个月。

周凯妈看到我时,还算满意,办个手续就把我带了出来,要我跟她回家做顿饭试一下。

我在厨房忙了一个多小时,把饭菜都准备好了。

这时门铃响了,门口传来母子二人交谈的声音。

我忍不住走了出去。

门口站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

有一米八十多,很瘦,脸上棱角分明,看起来十分阳光。

这跟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我呆在原地。

「你在看什么?」我直勾勾盯得太久了,周凯妈看了我一眼。

「我,我,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孩子。」我忙掩饰了一下。

周凯妈倒没有计较,毕竟我一男的,又乡下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让她放松了警惕。

我急忙转回厨房,腿软得人都站不住了。

不知为什么,我有感觉,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可是哪里不对,我要找的不是一个恶魔吗?

这十年我无数次设想过,看到仇人会怎么样,扑上去咬死他,喝他的血也不解恨。

可眼前这个阳光的男孩颠覆了我的认知,我开始怀疑自己。

14

在周凯家做了一周的工,我更加怀疑自己的判断。

周凯很优秀,他不止成绩好,还有很多特长。

拉小提琴,弹钢琴,打棒球,还拿过游泳的奖牌。

但是从资料所指,我找的应该就是他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认错人了?

周凯很喜欢我做的菜,他管我叫于叔。

相对于周凯妈的刻薄傲慢,周凯爸的淡漠嫌弃,周凯反倒是这个家给我最多温暖的人。

他会对我说谢谢,会夸我做的饭菜好吃。

我每天生活在纠结和痛苦中。

因为我工作的出色,得到了周家的认可。

周凯妈对我提出,让我做他家的住家男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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