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设直播打赏冷静期,需要怎样的考量
冯海宁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已经深度融入百姓生活。“行业在高速扩张的同时,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导性非理性消费等问题也越来越多暴露出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建立用户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见3月10日《北京晚报》)
粉丝打赏,是网络直播演艺主播和平台的盈利方式之一。然而,不少主播却通过虚假宣传、感情诱导、色情表演等方式引诱粉丝打赏,既扰乱网络秩序,也侵害粉丝合法权益。尽管《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文件中,都明确对诱导打赏说不,但现实中相关打赏乱象并未绝迹。
上述建议设立用户消费冷静期,对单笔超过一定额度的打赏,实行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是对一些主播炮制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等行为的有力一击。如今,针对频发的未成年人打赏,有关部门加强治理后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成年人激情打赏现象仍不少。虽说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理论上应该有能力对自身打赏行为负责,但考虑到部分主播通过欺骗等套路诱导成人粉丝打赏,设冷静期有利于成人粉丝理性反思打赏行为是否冲动、有无必要撤回打赏资金等,有助于减少相关纠纷、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设置打赏冷静期,其实是为直播打赏模式健康发展设置了保护带,让网友在参与直播活动的互动往来时更后顾无忧。至于冷静期多久合适、打赏上限多少合适等,各方都可以进一步讨论。此外,如何最大化保障主播正当权益,避免挫伤主播直播演艺积极性等,也需要有相应考量。
在设冷静期之外,治理直播打赏的诸多乱象,还需采取更多“组合拳”。比如,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和有关方面的监管责任,对网络直播活动加强有效监测监督,紧盯深夜等直播乱象高发的时段等。说到底,网络直播行业的向好向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当直播间更清朗,行业才能走得更远,公众才能更从容地享受网络时代红利。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