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今日起正式实施。
我看了一下,争议很大。
每一次政策变动,都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一次调整,原本的既得利益者有不满,是正常现象。
但这次奇怪的是,快递公司、快递小哥和消费者,三方都颇有微词。
争议主要集中在第54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会被邮政管理部门批评罚款。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抛扔快件、踩踏快件。
第一款、第三款都没问题,问题出在第二款,这意味着,快递小哥以后每一次派单,都要提前打电话问顾客——是否需要送上门?能不能放在快递柜或者快递站?
从快递小哥角度说,他们很多人底薪很少甚至零底薪,收入主要靠派单的提成,原本一天可能送1000个快递,挨着打电话,一天可能就送500个甚至100个,收入锐减是必然的。
从快递公司角度说,快递总量不变,每个快递小哥的派单量减少,原本一个人的活儿就得招三个人,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都会大大增加。
而从消费者角度看,网购主力是上班族,工作时间不在家,打完电话也只能放快递柜和快递站,只是增加一道程序而已。
可能有人说,那还有在家的宅家族呢?退休的老年人呢?他们不能享受派件上门的服务吗?有的往快递柜一放,连个通知也没有,滞纳金滚动好几块,合理吗?
有的是生鲜产品,一放好几天,等去拿的时候都臭了,谁负责?
还有的快递站监管松散,错拿快递、丢失快递的情况层出不穷,怎么解决?
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也都该被重视,问题是——是否只有提前打电话才能解决?
宅家族、老年人、生鲜产品——说明消费者的需求是多样的,而快递公司提供的服务却是单一的。
那么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快递服务多样化、服务收费梯度化解决,对吧?
其实市场已经自发形成了这种对策。
比如顺丰,去年3月,就强力推行“派件不上门,承诺必赔付”的服务,生鲜产品还全部冷链空运保证新鲜快捷,可与之伴随的,就是远远高于市面平均水平的价格。
可能有人要说了,高就高呗,我乐意。
可总有人不乐意,有人就是希望低价购买只满足基本需要的服务,一律按新规来,是不是有剥夺这部分消费者选择权的嫌疑?
还有人说,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合同,本来就要求送货上门,快递小哥的派单量也好、收入也好,都是快递公司的事儿,凭什么把锅往消费者身上甩?
道理的确是这么个道理,但市场不讲道理,只讲规律。
规律就是,供需、成本、定价、收益,任何一个有变化,其他变量也会跟着变。
顺丰的高定价已经充分说明,高质量服务会拉高运营成本,
而一个简明且公认的经济学常识是,所有成本,都会通过价格调整,由供方和需方共同承担。
因此,新规施行后,短期内,大家的服务体验会有所改善,可长期来看,大家也必将为之付出成本。
好在,新规没有把话说死,说的是,“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这其实就给快递行业自我调整留下了口子。
比如,可以针对不同服务质量,制定梯度价目表;
再比如,可以在用户初次使用快递服务时,取得一次性授权;
再再比如可以让用户在下单时就提前选择派送方式,等等。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是市场还是新规,都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而选择权的前提是,让人有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