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科技圈春节档,最炸裂的一出戏,非“Sora”莫属。
输入一段简单的文字指令,就能生成长达1分钟的视频,场景复杂、细节逼真还包括转场运镜,通过颠覆性的“世界模型”技术,实现了对其他竞品的指数级领先,引得马斯克都发文表示“人类心悦诚服”。
但刨根究底,Sora和Chatgpt的工作原理其实差不多,都是给算法投喂天量数据进行学习训练,再根据用户的文字指令进行调整,生成与用户要求相符的视频。
那么问题就来了——Sora未获授权抓取数据,是否涉嫌侵权?生成内容与他人高度类似,是否属于抄袭?被人用Sora生成了小黄片,又该找谁追责?
去年美国就有作家发起集体诉讼,把OpenAI给告了,认为他们未经允许,擅自抓起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对“复制权”的侵犯。还有个喜剧演员认为,ChatGPT输出的作品与自己创作的内容存在相似性,构成版权侵权和不当得利。
前几天,美国法院判了这个案子,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给驳回了,但事实上,巧妙地回避了擅自抓取数据生成作品的是否侵权问题。
去年我们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对这些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数据处理活动——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里,其实是把AIGC视为一种侵权工具,那么一旦发生侵权,原则上应该还是适用现有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来进行权利保护。
至于第二个问题,被Sora生成小黄片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不新鲜,在AI换脸时代就已经出了很多事儿。
比如20年,英国女演员艾玛沃特森,就被人用换脸技术制作了30秒裸体视频,在色情网站上大肆传播。
去年,我国演员迪丽热巴也被人生成了一段亲吻视频,闹得沸沸扬扬,特效师还被粉丝给追到工作室打了。
有记者卧底发现,用AI技术制作虚假视频已经有了一条成熟产业链,只要一张照片就能“如假包换”。
这次Sora出来之后,也有很多人说,可以用来生成自己男神、女神的“小电影”,过过干瘾。
那么就像我前面说的,Sora只是犯罪工具,行为人还是要按现行刑法来承担相应责任,侮辱罪、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总有一款罪名适合你。
要特别提醒的是,前面说的那个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应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以前,技术服务提供者,比如网络信息平台,主要承担监管责任。
用户利用技术侵权,只追究用户责任。
但AIGC不一样,技术提供者和使用者一样,承担的是“内容生产者责任”,这就是在倒逼算法公司,为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以及生成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技术发展没有终点,但法律规定有底线。
我们在为人类进步欢呼的同时,不要忘记这条文明的底线。
成本低又能满足娱乐需求不封才怪[得瑟]
这网站我打不开怎么生成[笑着哭]
好吧 谣言不能信,文字不能信,照片不能信,现在视频也不能信,有什么是能够保证真实的呢?我感觉再玩下去 我自己都怀疑我自己是个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