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名律师在湖北武汉遭遇“会见难”

法客行 2024-06-06 16:55:25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接受敲诈勒索案嫌疑人刘某等4人的委托,指派唐朝启等4名律师分别担任辩护人。2024年6月6日,唐朝启等4名律师分别赴湖北武汉硚口区看守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但被看守所以须经办案机关同意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唐朝启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和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要求硚口区看守所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仍被拒绝。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2021年2月5日,最高检发布的首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二,再次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对律师会见权的保障与尊重。

令人不解的是,所有法律规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三令五申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武汉市硚口区看守所和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似乎均行不通。两单位作为国家法治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本应严格遵守法律,依法保障和尊重律师的会见权,但两单位知法、执法却不守法,不仅肆意侵犯律师的会见权,也严重损害了当地的法治形象。

对此,唐朝启律师针对两家看守所的违法问题,分别拨打了武汉市12345市民热线和12389全国公安机关专用举报电话,强烈要求两单位立即改正错误,并马上安排会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要求。

与此同时,唐朝启律师拨打了湖北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但被拒绝受理,要求向看守所所在地检察申诉。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湖北省检察院作为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律师的申诉控告,但湖北省检察院作为省级的法律监督机关,究竟为何不愿受理律师的申诉控告,原因无法得知。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律师“会见难”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律师在武汉这个法治环境较好的城市依然会遭遇到“会见难”,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给出律师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头条号“唐朝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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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011 44
    2024-06-06 21:09

    专业的都这样,普通人更无法想象

  • 2024-06-07 07:46

    律师故意的吧,隐瞒了很多信息。案件属于什么阶段不说,在侦查阶段,存在一定条件是限制律师会见的。如果是侦查阶段,看守所被公安告知限制会见,你不去找公安,投诉看守所有啥用。看守所又不负责甄辨应不应该限制会见。

  • 2024-06-07 01:11

    估计公安做的对

  • 2024-06-06 23:39

    为垃圾辩护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