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为何并不归该省的应急管理厅管?
两者居然是平级的“兄弟部门 ”!
2018年经历改革,从武警序列中转隶出来的公安消防部队
整体划归应急管理部管辖。
并重组公安部消防局,转变为应急管理部下属的“国家消防救援局”
因而让之前的武警消防从现役编制变为了特殊的行政编制。
至于原武警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以及县级消防大队
分别改为相应的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但是省消防救援总队却并不归省应急管理厅管辖。
省消防救援总队归谁管?
目前消防救援系统实行的依然是中央垂直管理体制
也就是说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和指挥是垂直下来的
而不是由地方政府横向管理。
其管理体系是相对独立的。
在地方上与地方党委、政府直接管辖的应急管理系统相比
不仅是平级的,而且是相对独立的。
省消防救援总队为何能独立于地方?
因为其拥有独立的人事、财务与考核管理。
其总队的领导班子,包括总队长、政委等
都是由上级的消防救援局党委任免
不受省委、省政府或省应急管理厅的影响。
同时,总队的经费和装备也主要由消防救援局提供
工作考核更是主要由消防救援局决定。
省消防总队的干部,也就是消防指挥员
都是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统一招录的。
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应急管理厅,究竟是属于什么关系?
互补隶属如何展开地方消防救援工作?
如果说二者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也是不对的。
省应急管理厅虽然不能直接领导指挥省消防救援总队
但是对后者具有一定的业务指导权。
包括消防工作相应的指导监督、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行动当中的业务指导
以及组织拟定地方消防法规草案和相应技术标准的权力
并以此对地方消防救援队伍进行监督。
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应急管理厅日常如何协调工作关系?
为了方便二者工作关系的沟通与协调
前一个部门的总队长还会兼任后一个部门的副厅长。
当然这并不代表两个部门之间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同时任职顺序不能颠倒
只有在消防救援系统中升任总队长之后,才会对应兼任副厅级。
而非晋升副厅长后,就能去担任总队长一职。
这样的方式既有利于协调工作
也同时保持消防救援队伍在地方上的相对独立性。
改制后消防救援系统中的普通工作人员是什么身份?
消防指挥员由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
所以不仅是终身制,而且享受和公务员一致的行政编福利待遇。
而普通消防员由于之前是普通士兵身份
不可能改制之后就直接成为公务员编制,但属于特殊的行政编岗位。
在职在岗便会占用一个行政编制名额,编制属于岗位不属于个人。
个人一旦离职或调岗便不再享受原岗位所带来的相应编制待遇。
同时新入职的消防员,是由应急管理部自行组织专项考试招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