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现在是法治社会,竟然会有这种奇葩的事情发生?
别害怕,听我的,一切依法办事准没错!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公序良俗,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小偷入室盗窃被吊灯砸死,是活该,是咎由自取,与被盗者无关!被盗者本身就是受害者,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你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办案的。
其次,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住户对入户偷盗者没有安全保障义务。
住宅是公民的私人空间,小偷入室盗窃不仅侵犯了住户的合法财产权益,还侵犯了住户的安宁权、隐私权,应该依法追究小偷的侵权责任。
而小偷却因盗窃未遂造成意外死亡,其家属还倒打一耙,让被侵权者赔偿,岂不是颠倒黑白吗?
要相信,法律是站在客观公正一方的,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的。
如果小偷家属仍坚持让你家赔偿100万元,你不妨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进行反诉。
要知道,盗贼死在你家是很不吉利的一件事情,你家就成为“凶宅”了,房子就不好卖了。
你不妨借“凶宅”不好卖的理由,让盗贼家属赔偿经济损失。
比如说,你的房子本来能卖500万元呢,可自从成为“凶宅”之后,房子就大幅度贬值,连100万元都不好出手,让其家属赔偿400万元的经济损失,看他们怎么应对?
有句话说得好:“魔高一丈,道高一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不失为一种良策啊!
总之,对待无赖之人,既要用法律手段,也要用非常规手段,绝不能让邪恶行为得逞!
您以为呢?欢迎朋友留言探讨。
(图片引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