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彩礼就是卖女儿?男友这么说却得到众人支持,只因他说了这句话……

顽强小米虫 2020-06-03 17:27:34

女孩柳出生于普通家庭,有一个稳定的恋爱对象,对象今年30岁,已经全款买了三套房。

近期柳与男友开始谈婚论嫁,男友向柳直言不认同彩礼这个习俗,并表示疑惑:这个习俗的意义是什么?如果给父母那就是在卖女儿。

男友告诉柳:‘我愿意也打算在我们婚房的房本上加你的名字,但是彩礼我是不出。’

柳还有个弟弟,男友说害怕准岳父母到时把彩礼钱给柳的弟弟结婚用,也害怕柳是个扶弟魔,哪怕退一步,未来小舅子现在还小,如果到哪一天真的需要钱,他可以资助。如果是为了面子好看要彩礼,那完全没必要。如果为了给父母留着养老,那他婚后愿意给他们像亲生的一样养老。

总之,他不出彩礼。

柳表面上因为爱男友同意了男友的说法,但目前两人还没见过双方父母,柳担心到时候谈这个问题谈崩,父母听了会炸。

其实柳并不理解男友的观点。并且觉得父母到时候真把彩礼留下了,也是应该的,毕竟父母养柳长大也不容易。

现在,柳感到很迷茫。不知道什么才是对的做法了……

以上是女孩柳的求助,不知道各位有什么看法?

下面说下我个人的看法吧。看完这个求助的时候,我是真心佩服柳男友的未雨绸缪的,从柳觉得父母收下彩礼是应该的,就可以看出她的三观了。男友的顾虑也很大可能会成真的。

很多人只知道彩礼这个习俗,却不知道这个习俗里边还有个嫁妆,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彩礼,自然就可以没有嫁妆,没有这两者在其中,房本加名才是关乎女孩切身利益的。

彩礼一般是给娘家,对于女孩来说。根本没有嫁妆和房本加名来得有保障。

现在很多人觉得婚姻法几经变化,房子谁出资就归谁,房子加名没有用的。

房子加名怎么会没有用呢?真正懂法的人就该知道,哪怕是你公婆全款买下写上你们的名字,送给你们小夫妻,后来你们离婚了,他们想拿回去也是很不容易的。除非他们能证明当初赠予时是有条件赠予,以婚姻存续为前提条件的赠予。

男方在婚前的房子上加你的名字也一样,除非他能证明当初的加名是以婚姻存续为前提条件,如果他无法举证,那么,这房子不管如何,你都有份。

这就是加名的意义。

有些人可能会说,男方不给彩礼就是不重视你,嫁到夫家会被看不起,如果没有彩礼,那么自然就无须嫁妆,两者是对等的,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门当户对的结合。

门当户对的婚姻一般更能长久,因为门当户对,意味着婚姻双方的三观更为接近、契合。

当然你给得起嫁妆,自然可以要求对方给彩礼,如果对方不愿意,你找个愿意给的不就行了,何必相互为难?

其实女孩在夫家的地位,并不是由彩礼决定的,女孩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才是决定自身地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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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强小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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