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改善和维护城区道路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展示广安良好的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启用宏志大道与柯家井路路口、宏志大道与莲塘街路口、凌云路与星河街路口、思源大道与兴安街路口、思源大道与滨河路路口、金安大道与莲花路路口等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对闯红灯、压线、不按导向行驶、逆行、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具体点位详见附件。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特此通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4年7月16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