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正式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这份规划为未来几年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指明了方向。农村土地在经济、社会保障和文化传承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而此次规划也对农村土地改革与发展作出了明确的部署,这不仅是农村发展的新机遇,更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
规划为未来三年农村工作定下了总基调,既要脚踏实地干实事,积小胜为大成,又要尊重规律不冒进,不超越发展阶段。这意味着未来三年农村土改工作将充满实实在在、普惠普及的利好安排。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说,这既是实实在在的实惠,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那么,这些利好究竟有哪些呢?
未来三年,农村承包地的规划有诸多亮点。首先是土地二轮延包30年。未来三年也是二轮土地集中到期的时间段,规划明确提出有序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按照国家政策,土地二轮延包将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整体上顺延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做重大调整,不打乱重分。这为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可以安心经营土地。
“三权分置”促适度规模经营。规划明确将继续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三权分置”制度下,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保留承包权,经营权则被活化释放。这样一来,既能让闲置土地得到高效利用,又能为农民增加土地收益。这无疑是农民土地权益的又一次提升,也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承包地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衔接。规划提出继续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并依法纠正撂荒承包地、破坏耕地生产能力等行为。这一举措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土地流转更加顺畅,也为农村土地的长期稳定经营奠定了基础。
规划还强调促进农民合作经营。要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将有助于整合农村资源,提升农业竞争力,让农民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从这些规划内容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村承包地未来发展的思路十分清晰。在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通过主体的带动作用,促进小农户的现代化发展。农民在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同时,通过放活经营权,既能获得土地收益,又能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也在推进“三权分置”,即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民保留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样一来,农民既能获得盘活收益,又能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农村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确认农民的土地权利。规划明确要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的基础。
规划还指出农民盘活宅基地的具体途径。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出租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租赁收益;入股则是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农村开发项目,如农家乐、康养医疗等,获得经营分红;合作则是多户农民以宅基地和资金联合推动经营项目,共享经营收益。这些方式为农民提供了多元化的增收渠道,让闲置的宅基地真正“活”起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划指出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划,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这一改革旨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有严格的用途管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不例外,不能被资本商用来开发“小产权房”。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又防止了土地市场的无序开发,维护了农民的长远利益。
乡村发展用地也将得到有力保障。未来三年,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同时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用地。规范有序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这些措施将为乡村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推动乡村产业的繁荣。
新一轮“农民进城”与城乡融合。规划指出要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对于进城落户农民,国家将从农村和城市双向保障其权益,确保他们“进可攻、退可守”,解除后顾之忧。在城市方面,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在农村方面,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在城乡融合方面,规划明确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规范有序向乡村流动。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一体推进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这些举措将打破城乡之间的壁垒,促进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让农民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享受平等的发展机会。
从整体来看,未来三年农村“三块地”将在国家规划下释放出巨大的价值和经济效益。这不仅是农村发展的新机遇,更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契机。农民朋友们要密切关注国家的土地规划政策,利用好政策和项目,在顺应发展形势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土地的价值。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农村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农民的生活也将更加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