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宝玉不要袭人,而是袭人不要宝玉的。
虽然八十回以后的原稿迷失无踪,但在八十回中留下了无数预示和暗示,再加上脂砚斋批语——其实还有畸笏,有时称畸笏叟、畸笏老人,但是习惯上统称为脂批——对八十回以后的主要情节限定了大致范围。续书也是在此基础上写成的。而无数批评续书的观点,多半也是基于脂批。
脂批中有句话:“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
批书人是读过原稿原本的,甚至在尚未成书的时候,他(或她)就与作者讨论过构思,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批书人也参与了作品的创作。所以脂批是可靠的。
从这句脂批可以看出,袭人出嫁后还留着麝月;袭人出嫁时宝钗已经嫁给了宝玉。那么当然的推论就是:袭人出嫁在前,宝玉出家在后。所以不是宝玉不要袭人,而是袭人离开了宝玉。
为什么离开呢?是负恩,但又不全是负恩,因为有“好歹留着麝月”之语:这样替宝玉打算,会是完全冷酷无情吗?
袭人离开的原因很复杂,正如袭人这个形象一样复杂。但我在《“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袭人为什么会离开宝玉?》已经分析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袭人和宝钗被批书人称为“二女夫人”,她们都是有着主流价值观、并用主流价值观来要求、规范宝玉的。所以她俩惺惺相惜、引为知己。不过《红楼梦》写人物向来是“犯而不犯”、同中有异。袭人劝谏宝玉是“用柔情以警之”,用她的“柔媚姣俏”来诱导;而宝钗呢,却是讲大道理、以理服人。
结果是袭人的劝谏宝玉接受不了,但不会太引起反感,一时争闹也很快就过去了;而宝钗的劝谏很容易引起宝玉的反感,除了吃热酒、“绿玉”改“绿蜡”、听“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曲词之类的小事,其他的宝玉或者是“不答”,或者干脆“咳了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
袭人在的时候,有她居中调停,宝玉宝钗虽然三观不合,但还有个转圜;袭人嫁后,宝玉宝钗的矛盾没了调解人——麝月只是“免微嫌小敝等患”,起不了袭人那么大的作用——冲突就更加激烈了。
平心而论,宝钗只是要求宝玉上进,这是完全合理的。但宝玉偏偏只喜欢“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坚决不考虑“后事”。宝钗有理,宝玉无理。
明明是无理,又不肯改变,说又说不过宝钗。到最后,宝玉就只好一走了之、以出家作为逃避了。
宝钗是很好,可偏偏不适合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