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IPO:关联交易错综复杂被关注,曾劳务派遣用工超10%

财闻网 2025-01-06 07:52:18

2024年12月27日,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汽车”)已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据招股书,众捷汽车主要从事汽车热管理系统精密加工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空调热交换器及管路系统、油冷器、热泵系统、电池冷却器、汽车发动机系统等汽车零部件。

此次IPO,众捷汽车拟募集42,199.99万元,分别用于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众捷汽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需要8000万元,公司2021年现金分红总额4,600.00万元,超过补流项目所需资金的50%。除此之外,众捷汽车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财务内控等和资金有关的问题被交易所关注。

关联企业错综被重点关注

交易所关注到,众捷汽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监高(独立董事除外)及其关系密切亲属控制的企业数量较多,招股说明书未充分披露上述企业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众捷汽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28.10万元、6,507.01万元和8,802.75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49%、19.20%和18.87%。2020年及2021年关联采购主要为众捷汽车向亚太科技采购铝型材,众捷汽车原高管王新万曾于报告期内在亚太科技任总经理。2019年关联采购主要为众捷汽车向昆山莱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采购压铸零件产品,采购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众捷汽车使用个人卡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相关资金拆借已参考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连本带息全部归还。

众捷汽车在回复函中表明主要关联方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规模、股权结构。众捷汽车认为,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热管理系统精密加工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关联方中,上海帕捷与公司虽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但上海帕捷的主要产品、对于整车的适用及客户类型与公司均不相同,上海帕捷与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关系。

经核查众捷汽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对众捷汽车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确认,取得主要关联方出具的说明等资料,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不存在为众捷汽车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不会对众捷汽车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说明了向昆山莱捷采购压铸零件具有合理、必要的商业背景;向关联方采购与向第三方采购的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众捷汽车还说明了王新万入职和退出众捷汽车的原因和背景,王新万众诺精的入股价格、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相应会计处理;结合王新万入职及离职前后众捷汽车向亚太科技的采购数量及单价变动、同类材料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单价对比情况、王新万在亚太科技及众捷汽车的经营决策中所发挥作用,进一步分析说明众捷汽车采购的独立性、采购价格是否公允等情况。和王新万相关的还有其入职及离职前后公司向亚太科技的采购数量及单价变动等问题。

众捷汽车表示,2020-2021年月均采购数量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铝型材需求量大幅增加。2022年度月均采购数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出于成本控制考虑,部分铝型材转向其他报价相对更低、产品质量也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从而减少了对亚太科技的采购。

众捷汽车表示,向亚太科技采购数量主要系根据公司生产实际用量需求、产品质量指标、不同供应商比价等因素综合确定,与王新万是否在公司任职无关。

未充分披露用工问题

交易所关注到,报告期内,众捷汽车存在超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自2021年1月起整改完毕,但未充分说明劳务派遣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众捷汽车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其中各期未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63人、347人和205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75人、356人和390人;众捷汽车未充分披露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和补缴测算的基准水平。最后交易所还关注到众捷汽车业务以外销为主,且存在多个境外子公司。

交易所要求众捷汽车说明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工作内容,是否涉及关键工序及关键技术;报告期各期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及比例,是否存在劳务纠纷;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包括股权结构、业务资质,是否与众捷汽车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劳务派遣费用的定价方式,并按同种工序正式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测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对众捷汽车各期经营业绩(如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净利润等)的影响。

说明报告期内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与员工实发工资的对比情况,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补缴金额测算具体过程,与缴纳标准、未缴人数是否匹配,各期补缴金额对众捷汽车经营业绩的影响。

说明境外子公司的人员规模和薪酬,设立时是否履行相关外汇、对外投资审批备案程序;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税务缴纳等是否符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众捷汽车对境外子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管控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如何确保境外子公司有效运营。

说明众捷汽车进出口业务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境外销售是否符合当地对产品资质认证和准入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受到境外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风险或潜在风险。

众捷汽车对上述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公布了报告期各期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及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21年1月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降至65人,公司用工总量为1,186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比例为5.48%,已经降至10%以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文伟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公司因上述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而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发生纠纷、履行任何其他法律程序或承担任何责任而造成公司的任何损失,其将无条件给予公司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众捷汽车强调,根据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曾存在1名劳务派遣人员因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其工资而向公司(用工单位)主张劳动报酬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的情况,后经劳务派遣单位向其支付工资从而达成和解,该劳务派遣人员已撤回对公司的劳动仲裁申请;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不存在其他劳务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中,有4家劳务派遣单位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情形。众捷汽车强调,自2021年1月至今,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中已不存在以下单位的派遣人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文伟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公司因曾存在接受上述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单位的派遣用工情况,而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发生纠纷、履行任何其他法律程序或承担任何责任而造成公司的任何损失,其将无条件给予公司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并强调劳务派遣单位与众捷汽车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于众捷汽车后续IPO情况,财闻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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