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效应,是把双刃剑。
它能为品牌带来巨大的流量,也能引发肖像权纠纷的隐患。
最近,演员赵丽颖就因肖像权问题,将一家咖啡店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51万元。
近年来,明星肖像权纠纷时有发生。
演员胡歌曾起诉多家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产品宣传。
演员景甜也曾卷入类似的纠纷,多达26起案件涉及侵犯其肖像权。
甚至连邓超和孙俪的形象,也未经授权被用作公共卫生间标识,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回到赵丽颖的案例。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公告,赵丽颖以人格权受侵犯为由,起诉了重庆半糖攻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乐山、贵阳两家门店。
法院公告显示,赵丽颖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其肖像、姓名的一切宣传物料,公开道歉并赔偿51万元。
这家名为“半糖攻势”的咖啡公司,在全国有多家连锁门店。
企查查App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了A轮融资,融资金额5000万元。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公司股东就发生了变更。
令人惊讶的是,当记者前往该公司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的注册经营地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隔壁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半糖攻势几个月前就搬走了。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如果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将会被列入经营地址异常名单。
更蹊跷的是,半糖攻势在重庆观音桥的店铺也仅剩一个绿色小推车。
工作人员称,商场店铺已经租给他人,并表示从未使用过赵丽颖的相关包装。
该工作人员还透露,曾听说公司某个加盟店老板想联系赵丽颖代言,但因代言费太高而作罢。
那么,半糖攻势究竟有没有盗用赵丽颖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真相究竟如何?
目前,半糖攻势作为被告,还有其他四个司法案件等待开庭,或许在接下来的庭审中,答案将会水落石出。
明星肖像权被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其中固然有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或许在于违法成本过低。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铤而走险,即使被判赔偿,金额也远低于其获得的非法收益。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要遏制这种现象,需要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让恶意侵权的企业付出更大的代价。
同时,广告发布平台也应加强审核监管,对代言人的授权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成为侵权行为的帮凶。
明星代言,本应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品牌借助明星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知名度,明星则通过代言获得相应的报酬。
一些企业却利用法律漏洞,未经授权就擅自使用明星肖像,这不仅损害了明星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明星代言的产品往往更具吸引力。
当我们购买这些产品时,是否也应该关注代言的真实性,以及产品本身的质量?
明星代言不应成为企业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消费者也应该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保护明星肖像权,不仅需要法律的规制,更需要企业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当企业真正尊重知识产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面对明星肖像权被侵犯的现象,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
如何才能在保护明星权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这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