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欣科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下滑。此外,鼎欣科技因股权分散并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引发了监管层的追问。
12月22日,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欣科技)对外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北交所上市。
此次IPO,鼎欣科技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预计募集资金3.35亿元,分别用于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智慧医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OD和区块链技术的国产化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微服务架构的企业数字中台软件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查询招股书发现,鼎欣科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下滑。此外,鼎欣科技因股权分散并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引发了监管层的追问。针对上述问题,发现网向鼎欣科技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或面临偿债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自1994年成立以来,鼎欣科技便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方案服务。现今,公司主要从事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
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鼎欣科技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86亿元、7.12亿元、7.63亿元和3.83亿元,其中2020年-2022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41%、21.54%和7.17%;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4亿元、0.55亿元、0.58亿元和0.19亿元,2020年-2022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7.80%、23.61%和5.64%。
图源:招股书(鼎欣科技)
近些年来鼎欣科技营业、净利润均平稳增长。与此同时,其应收账款规模也在持续增长,报告期内鼎欣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1亿元、3.24亿元、4.48亿元和4.71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7%、45.52%、58.63%和122.98%,占比较高。
图源:招股书(鼎欣科技)
其中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40.05%、37.01%、35.69%和30.90%,值得一提的是,鼎欣科技主要客户包括政企客户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包括IBM、中国移动、同方股份等。
对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情况,鼎欣科技在招股书中坦言承认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的风险;同时应收账款对公司的流动资金形成了较大占用,可能存在因应收账款增加引起的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而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鼎欣科技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61.68万元、1345.34万元、-927.66万元和-4448.85万元,呈持续下滑趋势,并且自2022年开始还处于流出状态,和各期净利润水平也相差甚远。
不仅如此,在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都不佳的情况下,鼎欣科技还存在银行贷款规模较高的情况,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350.00万元、1.28亿元、1.75亿元和 2.05亿元。对此分析人员表示,若未来鼎欣科技经营情况或现金流量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面临偿债风险。
公司无实控人,股东之间的关系曾遭问询
截止招股书签署日,鼎欣科技的股权结构分别为同方股份持股19.43%、嘉融投资持股7.58%、恒世投资持股20.56%、欣合汇荣持股7.77%、涂勤华等12名股东持股11.92%,其他股东持股32.74%。
图源:招股书(鼎欣科技)
需要注意的是,鼎欣科技上述几位主要股东之间的关系也非同寻常。同方股份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股东嘉融投资50%股份,且同方股份对嘉融投资可以施加重大影响。而恒世投资于2015年7月15日成立,经嘉融投资推荐,张琦、闫安琪决定通过恒世投资入股鼎欣科技。2015年11月,恒世投资引入新合伙人张琦和闫安琪,同时受让了同方股份持有的同方鼎欣 27%的股权。
也就是说,同方股份、嘉融投资、恒世投资三大股东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很有可能互相之间分别持有对方的股份。
另外,欣合汇荣与自然人股东涂勤华、李建军、郭明星、彭渤、江威、罗喆敏、高永军、刘严、 柳秀君、雷朝克、刘嘉、武镝签订有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鼎欣科技19.69%的股份。
可以说,鼎欣科技股权结构上处于“三足鼎立”的状态,同方股份、嘉融投资及恒世投资为一方,欣合汇荣与12位自然人股东为一方,剩下的其他股东暂无派别。而目前鼎欣科技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鼎欣科技与同方股份还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同方股份为鼎欣科技的第三大客户,交易金额为5094.44万元,占比为7.15%。
图源:招股书(鼎欣科技)
事实上,在2022年,鼎欣科技已计划于北交所上市,但中间终止并未成功上市,今年又卷土重来。而在去年冲刺IPO期间,第二轮问询函中,北交所对鼎欣科技各大股东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质疑和追问。
北交所要求鼎欣科技逐一说明同方股份、嘉融投资、恒世投资等公司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实际控制或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具体说明“恒世投资不是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一结论的准确性以及公司与同方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形。
(记者罗雪峰,财经研究员腾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