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一位行人未按交通指示规定,突然进入机动车道,开电动车的张先生躲闪不起,最终撞了上去,这位行人在医院抢救15天无效死亡,那么按照国家规定,出现这样的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呢?
1、赔偿治疗和康复的相应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侵害被害人导致伤害的应该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和康复费用。比如说导致人出现骨折医药费为20万元,再加上护理费,每人每天100~200元,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费以及康复费用,这些都有据可查,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故,恐怕许多人都赔偿不起。
2、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假如车祸引起死亡,应当赔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按所在法院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计算,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岁。比如年可支配收入为7万元,乘以20等于140万,当然如果是65岁的人减去5年以此类推。丧葬费是所在法院职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比如当地的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万元,乘以6个月就是6万元。
3、精神损害赔偿。由于亲人受伤或者顽固,会给家属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应该予以赔偿,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在2000元到5万元不等。
假如这个车祸者生命没有危险,却长期住院或者康复,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因此在开车时一定要小心又小心。许多人因为车祸而赔得倾家荡产,所谓“车祸猛于虎”,恐怕也指财产的损失。近日在东北某地出现一只老虎伤人事件,伤者的手腕可能得到上级医院治疗才行,这笔费用国家可能会拿出来。
对于交通车祸的费用,则完全由交通者本人或保险公司拿钱,因此买一个正规车辆,每年交保险费用,可以减少个人重大损失。不过如今在冬天,又到年关,还是小心驾驶为好,如果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一定不要逃逸,要立即把伤者送到医院,后期所有的费用都交给相关部门,这可能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