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是在拦截车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警匪大片。”10月23日,一网友发布视频投诉称,10月22日晚上,四川广安有运管执法人员驾驶民用车辆在城区道路上分别强行对自己超车、别车、撞车。10月30日,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事发时驾驶的车辆并非民用车辆,而是作为执法车辆补充的公务用车,只是未贴相关标识。
上演“速度与激情” 运管执法人员飙车截停车辆
10月23日,网友在一平台上发布视频称,有车辆在广安市城区道路上演“速度与激情”。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其中一辆汽车多次采取危险驾驶行为,强行追车、超车、别停拦截视频车辆,险些造成交通事故。
发布者称,虽然视频里面只显示了一辆拦截的黑车,但实际上后面还有另一辆黑车紧跟其后,共同对视频车辆进行了围追堵截。“最后强行截停之后,才知道是运管的车。”发布者说。
视频上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件发生时间为10月22日晚上8点50分左右,车辆多次经过闹市区,当时道路上仍有其他车辆和行人。
事发后,网友拨打了市长热线进行反映,但未得到有效回应。他质疑,运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是否可以如此无所顾忌,三辆车在市区内飙车,执法车辆用直接截停其他车辆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危害到车主及行人的生命安全?
超车别车拦停车 运管执法是否有所不当
“当时我朋友一开始在正常驾驶,后面他们驾驶民用车超车别了上来。”何先生出示了一张车辆事故图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车前保险杠存在明显的剐蹭和部分凹陷。
联系上视频发布者何先生(化名),何先生表示,视频中的车辆是自己朋友的车,自己是帮朋友投诉。
针对此事,何先生提出质疑,“无论我朋友的车是否涉及非法运营,运管部门都不应采用强行别车截停的方式进行执法,更何况是驾驶民用车辆进行执法。”
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 驾驶行为确有不当正进行整改
“当天晚上,我们正按要求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运营整治行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辆疑似非法运营车辆。
为此,执法支队派出两辆车辆进行跟进。第一辆车在发现疑似非法运营车辆后,立即向另一辆车报告了位置,以便后者进行协助。
“当时并不是在追逐车辆。”该负责人说,而是在进行跟车观察,以确定该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非法搭载乘客。当疑似非法运营车辆停止驾驶后,执法人员会上前进行排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处理。
“但非法运营车主一般对我们的车辆和驾驶员都很熟悉,一旦看到就会跑。”该负责人解释,这可能导致旁观车辆产生误解,认为执法人员在追逐车辆。
针对该车辆是否为非法运营车辆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当时车辆停止行驶后,乘客已经不在车上,便无法进行现场取证核实。后面出于安全考虑,也未再对该车辆进行跟随观察。“我们要想确认是否非法运营,必须要现场取证,否则无法执法。”
“未贴标识的车只是用来前期调查取证,跟进违法车辆的。”针对网友提到的驾驶民用车辆的问题,该负责人澄清说,当晚他们派出的车辆包括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作为执法车辆的补充,用于开展巡逻和处理日常情况。但由于公务用车没有做统一标识,可能给公众造成了误解。
“在驾驶过程中,我们的驾驶人员确实也存在速度过快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也会加强管理,加大执法队伍力度建设,以提升执法水平。
律师说法:运管不能上路追车
非法运营车辆拒绝接受检查则构成违法
“交通运输执法的公务车未贴相关标识,不可以执法,也不符合规定。”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肖云海律师解释,根据公务车管理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应按规定张贴相关标识,以明确车辆身份和用途。对于未按规定张贴标识的公务车,相关部门将依据公务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交通执法车辆未贴相关标识,可能会引发公众对执法合法性的质疑,也不利于交通执法人员正常开展工作。”肖云海说,因此,交通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规定张贴相关标识。
不按规定张贴标识的公务车可能会受到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情况,还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运管在城区道路上追车甚至飙车,不仅有悖于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运管和非法营运车辆甚至涉嫌危险驾驶罪。”肖云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58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条例》有相关规定:如果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止经营。若存在违法所得,将没收违法所得,并按实际情况处于罚款。(吕涛 蒲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