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一家大喊冤枉!醉汉闯入家中殴打自己,为保护老婆孩子被迫还手,反倒被民警判定为互殴!
警方表示:谁让你还手了?
【案件摘要】
真是家里有个熊孩子,你不遭殃谁遭殃啊!刘先生一家三口不久前刚搬进小区。
但由于孩子小好动,难免会发出一些噪音。楼下屡屡在业主群中喊话要求他们不要制造噪音。
刘先生因此感到很头疼,考虑等孩子再大一些,就带他们去父母那里住一段时间。但这个计划还没有开始实行,楼下住户就找上了门。
刘先生开门后,发现是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楼下住户。刘先生还没有开口,醉汉就突然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紧接着醉汉还想再来一拳的时候,身材瘦弱的刘先生为了保护自己和妻儿进行了反击!
刘先生妻子惊慌失措地上去制止这个醉醺醺的人,说要再不住手就要报警了,紧接着拿出手机录下过程作为证据!
醉汉听后恼羞成怒朝着刘先生的妻子就冲了过去。
刘先生见状拿起啤酒瓶朝着醉汉打了过去。醉汉因为处于醉酒状态,十分亢奋,被砸后虽然身上出了点血,但仍没有停止殴打行为。
刘先生终于抓住机会脱离冲突,带着妻儿躲到了卧室后报了警。
【以案释法】
警察赶到了现场后,被殴打数分钟的刘先生被送往急救中心,眼眶骨折、脑震荡、嘴唇撕裂还有身体多处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
醉汉在警方进行调查时提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最终经过鉴定,他的伤情被认定为轻伤二级。但他只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就离开了医院。
刘先生的妻子看到自己的丈夫受伤如此严重,希望警方能够对打人者严惩。
但不久后,警方回复说要刘先生一家与打人者和解。理由是刘先生妻子提供的视频只能证明两人互相打斗,周围没有监控,不能证明打人者采取的是正当防卫,而且打人者受伤的程度比刘先生更严重。
若不和解,则按照“互殴”处理,双方各自面临行政拘留。
接着警方表示:刘先生在当时只要还手就是互殴,挨打后可以躲起来,或者大声呼救。
刘先生的妻子对民警的说法感到很诧异,表示对方都进入家中殴打了,家中有孩子,不还手能怎么办!无奈求助媒体等渠道的帮助。
在该事件中,笔者凭能够得到的信息分析,认为刘先生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
公安应当按照刑事案件而不仅仅是是治安案件处理此事。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刘先生满足了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的以下五个构成要件:
起因条件,即起因条件要求有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
时间条件,即有醉汉打人的不法侵害正在发生,醉汉的殴打行为是持续的不法侵害。
对象条件,即刘先生的防卫行为针对醉汉本人实施。
主观条件,即刘先生是为了保护妻儿老小的安全,而不是为了泄愤反击。
限度条件,即刘先生没有使用过度手段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防卫过当”要求防卫者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防卫手段以及造成的损害结果都要过当。
而案件中刘先生面对拳打脚踢,在用拳头制止无效后,使用身边的啤酒瓶进行防卫,在百姓看来并无“不可理喻”之说。
因此刘先生的手段没有过当,即使给对方造成“第二天就能外出旅游”的轻伤二级。
也不构成“防卫过当”,所以刘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若警方一口咬定“不一定采取反击的手段,可以跑,可以呼救”的观点。
为什么于海明反杀案中要认定于海明“拿起刀反击而不是继续逃跑、呼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案件中,笔者认为醉汉已经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刘女士一家若对警方处理不满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醉汉的刑事责任,但是要注意对于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在刑事领域“于欢反杀案”“于海明反杀案”到治安案件“高铁掌握事件”的网络热度。
足以看到正当防卫在法律乃至网络界都一直属于热点话题,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对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正在逐步完善。
如2022年12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引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无疑对于我国轻微伤、轻伤冲突中正当防卫的认定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
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不法侵害逐渐不再因为害怕被“防卫过当”而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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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进家门了还不是正当防卫?无限防卫都不过分
这个五一我学会了,平移不算插队,还手算互殴。[笑着哭]
救命啊!邻居们:撑住,等警察来,现在我们去了算群殴。警察来了,打电话叫殡仪馆,一家三口自杀。
警察中的败类越来越多了。
被打楼主不值得同情,如果你家楼上每天都叮叮咚咚,严重扰到楼下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多次告知楼上,所以楼下住户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判定互殴合理。
为了写文章而杜撰案情,这种自媒体该杀
对方入屋,施暴,这两点就是正当防卫的基础了
家是最后防线,入室打人,打死都不为过,
如果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反杀无罪,那么有几个敢先动手?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让见义勇成为奢望,现在保护家人都能成为互殴,这样的社会还有救吗?[哭哭]
意思是要你和解,不和解就拘留[得瑟]
一线民警法律水平底下令人发指!
说个笑话: 雷神怕电 警察法盲
认定互殴多省事啊,还可以吓唬住大部分受害者接受所谓的和解[得瑟][得瑟][得瑟]认定正当防卫多麻烦啊,万一施暴者是那种压根就不怕的渣渣,那天天到局子里吵也烦啊[得瑟]
白瞎了这张皮[鼓掌]
这样下去,外敌来了都会躲起来的害怕啊,联合国判互殴。
滥用法条,蓄意包庇
强盗逻辑
凶杀案就是这样练成的!
把这个负责任的警察挖出来,他家里所有人每天被扇一百个嘴巴子(不要太重,只留手印即可),再拿古时老师教育学生的戒尺每天左右手各一百次看他还不还手?还手就是互殴,不还手大不了治安处罚,我相信老百姓为了正义都会支持的。
正当
都说了,找警察的家人互殴,几百块的事而已
如果有人上门找茬,并且自身的安全可能收到威胁应该想法儿将他控制,比如拿锅底将其打晕,然后立刻报警,如果只是吵架,并预感可能会出现恶性事件,那就立刻报警并录下现场到警察来为止。
跑?跑哪去,自己老婆孩子不管了是吗?还大声呼救,向人求救?这情况完全就靠自己
小学就学习了新闻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
恶人得道,善良的人死无葬生之地
这件案件应该套用美国法律!!!
现在听到互欧就反感[呲牙笑][呲牙笑]
正当防卫死了???
驴判案
:如果在霉国可以当场击毙不犯法
互殴罚两份钱,而且这个钱不是赔给对方,而是交给警方。换我也想吃两头啊[得瑟]
2个概念的事,打他们不能在人家家里打。如果是我,那他家就别想开门了。
不得人心
必须是互呕!擅自还手者不尊重法律,罪加一等!
这种警察不要也罢
应该当场把那警察砸死再安的美日间谍汉奸的罪名给它
这不对吧入室了还能算互殴
小孩都懂的道理,警察不懂,这么看就没有所谓抗日战争了,那是与日本进行的互殴。
案件发生时,警察在哪里?为什么是保护群众?是否算失职?
这个必须要改了,,,
跑到家里闹事,打死勿论
任何国家,对于非法入侵居民家中的行为都严格限制。不经同意进入私人住宅已经是违法了。对于违法者怎么能是互殴?
所以,大家在家里一定要装监控,最好去找陈鹤皋学习无限防卫术[呲牙笑]
找个好律师,连这个警察一起告
这个不是可以告他入室行凶么?
砖家叫兽会玩正当防卫,你应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嘛,什么姿势什么力道,才能让人民满意
就问一下,防卫这个词,以后词典里能不能删除
你这条咸鱼越晒越臭就别指拿点美分翻身了!!!
瞎编的文章
穿着一身狗皮就牛逼了,说人互殴,来来来我去你家揍你你别还手
下回打架下死手,反正都是互殴,坚决不和解
等那警察下班了回家冲到他家去,打他和老婆孩子,只要他敢还手就是互殴,不还手就当着他面打他老婆孩子!这人当警察也配!
入户侵害应该适用正当防卫
怎么感觉警察定个案,你们去找证据来翻案。那要警察干什么?
全世界仅此一家[点赞][点赞]
要是一个一米八九的壮汉用拳头打一个瘦小的人,小个子也只能用拳还手么
[得瑟]反正警察就是这样认定的[得瑟]
在漂亮国乱闯民宅可以乱抢扫si的……
之前看到个案件:某小店老板因生意好,被周边店铺联会威胁,后叫六七个大汉跑他家里围打他,在倒地反击的时候抓到水果刀,乱舞下导致多人重伤其他人轻伤,最后!!!一审判故意伤害罪[呲牙笑]6啊,二审维持原判[得瑟]666啊,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才改判为无罪[笑着哭],这时间精力,店的生意全完了,没一点补偿[得瑟]
私闯民宅,不是罪?保护家人,是互殴?
给人们灌输一种理念,就是要听话,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一个听充管理的好公民!
无语!
可以到警察家里把警察打个半死,然后定性互殴[呲牙笑]
律师呢
那就打它试试!
警察与刑法是不同的东西啊,警察有自己的管理方式,牛逼,真牛
警察就算是知道自己错了,也会死扛不会认错,除非出现意外![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为警察点“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八年抗日还手了属互殴的[呲牙笑][呲牙笑]
城堡法了解一下
其实我对正当防卫越来越不理解了
[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当地警方渎职犯罪行为事实成立
胡编乱造!轻伤行政拘留?!
这是真事吗?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卧槽,我昨天刚b战看的这个案例,你今天搁uc给我推这个???
这一看就是编的,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严重好不好。构成轻伤,只会定性为故意伤害,刑事口的执法人员定性“互殴”不是扯蛋呢吗?拜托小鞭,你发普法文之前,能不能先补一点法律常识[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找个醉汉到警察家演示一遍他就知道怎么判定了
互殴就互殴吧,多大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