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申报缴纳常见问题解答汇总(四)

如何交钱 2024-09-25 22:24:36

社保申报缴纳常见问题解答汇总(四)。

1、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费的渠道有哪些?

参保职工50人(含)以上的用人单位,建议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参保职工5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建议使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也可以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用人单位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申报企业社保费?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单位社保费申报】即可申报企业社保费。

温馨提示:

参保单位在医保部门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后,请先到“工资申报——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模块中,对本月新参保职工进行缴费工资申报(非本月新参保职工无需申报缴费工资),再到“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申报社保费。如“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模块中缺少本月新参保职工,请次日再查。

3、用人单位当月有新增或减少的参保人员,应如何申报社保费?

请用人单位先至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完成新增、减员手续,再进行社保费申报。

当月有新参保人员先通过【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模块申报缴费工资,再通过【单位社保费】模块申报社保费。

4、用人单位当月社保费已申报缴费后又新增参保人员的,应该如何申报社保费?

用人单位本月社保费已申报缴费后又新增参保人员的,增员部分可直接单独申报,无需作废重新申报。

5、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可以缴纳社保费?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申报缴费查询】,进入此模块查询到“未缴款信息”后点击【缴款】即可缴纳社保费。

6、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时因余额不足,仅部分缴费,后续补足款项后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继续缴纳社保费?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部分缴纳】。

页面跳转后选择【待缴款信息列表(社保费)】,查询到“相应待缴款信息”后点击【缴纳】完成缴费。

7、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开具单位完税证明?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单位完税证明打印】。

进入单位完税证明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开具证明】即可开具单位完税证明。

温馨提示:

如您需要二次打印完税证明,请点击【补打】,选择“开具日期”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打印的记录,进行开具单位完税证明。

8、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开具单位缴费记录?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单位缴费记录开具】。

进入单位缴费记录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开具】即可开具单位缴费记录。

9、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开具职工缴费记录?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职工缴费记录开具】。

输入需查询的员工信息、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选中查询到的所需信息,点击【开具】。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明细开具】或【汇总开具】方式后,点击【确认】即可开具职工缴费记录。

10、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社保费,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补充申报缴纳企业社保费?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单位社保费申报】即可申报企业社保费。具体操作步骤截图可参考第2题。

申报成功后,再通过【申报缴费查询】模块进行缴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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