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中显示,对配偶首要的期望希望配偶忠于自己,建立一份长久稳定,有安全感的婚姻关系。爱情和婚姻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开放式的情感,不过是给欲望找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
社会对xing思想的解放并不是为了让婚外情变得理所当然,可总有人不能约束体内动物的本能,背弃道德与廉耻,甚至越过法律的底线,酿成婚姻悲剧。2020年的四川女幼师被害案,就是出轨下的家庭惨剧。
死者小丽是一个90后幼儿园教师,活泼开朗,温柔又有爱心,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在事业上她是得心应手的,但在婚姻里却总是不如意。她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因为前夫对婚姻不忠,爱憎分明,性格倔强的她选择了离婚。
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丈夫阿华,两人一见如故,阿华对她展开了强势追求,两人也算是男才女貌,阿华也是90后,本科毕业,在一家国企上班,是公司重点培养的技术骨干,收入也算不错。
小丽虽然离过一次婚,但对爱情和婚姻依旧是满怀热忱的,两人交往两个多月后,因着年纪都不小了,双方父母见了也觉得合适,就急匆匆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恩爱甜蜜了一段时间,小丽敞开心扉,全身心信任他,为了孕育了爱情的结晶。
小棉袄诞生后,给这个小家增添了欢乐和幸福。不过当轰轰烈烈的爱情转换成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后,夫妻间的矛盾也慢慢浮出水面,有时是孩子,有时是家务,有时是消费习惯,吵吵闹闹的,也过了几年。
夫妻间偶尔吵架也是正常,在外人看来,他们依旧是和和美美的一家,阿华会在下雨天接送上下班,小丽也会制造一些节日的惊喜和仪式感,看起来平淡幸福,可内里已经逐渐腐烂,而腐烂的根本原因就是阿华的出轨。
他们并没有熬过七年之痒,有人会纳闷,阿华并不讨厌小丽,甚至是爱她的,对家庭也没有完全不管不顾,他为什么会出轨呢?事实上,男人的出轨并不需要特别的理由,仅是欲望带来的新鲜和刺激感,就能让他们丢掉道德底线。
阿华在单位是一个温和谦虚的人,待人热情,和女同事也走得比较近,其中一个女同事就对他颇有好感,即便知道他结婚了,仍和他保持着暧昧的距离,阿华对她的示好,没有明确的拒绝。
在第一次聚会后,酒意朦胧的两人,一个有意春风,一个顺水推舟,就发展了不正当关系,之后阿华就一直和她保持地下情人关系,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他以为能瞒天过海,鱼与熊掌兼得。
但小丽和他朝夕相处,又怎会察觉不出丈夫的变化呢,女人的直觉和对蛛丝马迹的分析推理能力,有时是让人不得不服的。
小丽发现丈夫出轨了他的女同事,她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直接质问了阿华,也许是出于对家庭的愧疚,阿华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小丽气得说不出话,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婚姻总是要遭遇背叛,难道她做得不够好吗?
其实这和她做得好不好没多大关系,男人想出轨的时候,会给自己找成千上万个“正当借口”,小丽的悲伤唤回了阿华的一些理智,为了安抚妻子,阿华将银行卡和所有的财产都上交给了小丽,但并没有说删除女同事的联系方式,理由是工作需要。
如果按照小丽对待前夫的烈性,面对出轨她肯定会决然离婚,可这次不一样了,他们之间有孩子作为羁绊,考虑到孩子才四岁,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她就忍了下来,可心里那根刺却无法剔除。
每当想到丈夫曾和另一个女人如胶似漆,她就觉得他不干净了。2020年8月的最后一天,晚上阿华想要过夫妻生活,本是情到浓时,但中途小丽将他踹下了床,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她想起丈夫的背叛,依旧心痛欲裂。
当晚两人发生了争执,吵完架后,阿华就心安理得睡了,小丽看他无所谓的态度,越想越气,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第二天凌晨五点,她实在气不过,想要拿阿华的手机,骂一骂那个不知廉耻的小三,阿华被吵醒,看她拿手机后,就要抢过去。
两人又发生了争吵,甚至大打出手。阿华怒气上头,竟然拿起床头柜上的瓶子朝小丽头上猛砸,这一砸他心底的野兽被放了出来,把随手拿起的东西都往小丽身上使,直到听到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才停下手来。
此时小丽已经倒下一动不动了,他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最后小丽没有被抢救过来,而他的亲生女儿,看着他杀害了母亲,这将在孩子心里留下多大的阴影啊!
阿华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被抓捕后,以故意伤害罪受到了起诉。法院给出的解释是,作案时,他处于情绪激动的状态,主观上并没有杀害小丽的故意,事后多次询问妻子的救治情况。《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其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向死者的家属支付了经济赔偿,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法院判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不是每天一个的“恐婚小故事”,旨在警示浮世中的男女,在选择踏入婚姻之时,就要做好为家庭负责的准备,在言行和思想上约束自己,如若没有这样的决心,不妨“独自美丽”。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