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大 S,就这么毫无征兆地离开了,咱都知道,她这一路从出道到成名,那故事多到能写本书。本以为她能在新婚后岁月静好,可谁能想到,命运来了个急刹车。
2. 具俊晔一句 “我不好”,藏着多少心酸?具俊晔听到大 S 去世的噩耗,就憋出一句 “我不好”。哎呀妈呀,就这仨字,可太有杀伤力了。想想他俩当初重逢,那可是甜得腻人,跨国恋修成正果,多少人嗑他俩的 CP 嗑得上头。可如今呢,人走茶凉,他这心里得多空落落的。站在他的角度,刚尝到点幸福的滋味,就被命运 “打劫” 了,能不心酸吗?估计他当时眼眶泛红,心里五味杂陈,那是对爱人的不舍,对未来的迷茫,全揉在这仨字里了。
3. 两岸继承法律大不同,咋回事呢?这事儿还没完,一牵扯到遗产继承,问题就像乱麻一样冒出来了,因为台湾地区和咱们大陆在这方面的法律差别可大了去了。
在台湾地区,如果没留遗嘱,那继承顺位分四个梯队。配偶可是 “铁打的当然继承人”,不过呢,每个梯队里配偶分到的比例不一样,可不是平均分配那回事儿。打头阵的第一顺位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就像子女、孙子女这些,按血缘亲近程度优先排序;接着第二顺位是父母;第三顺位轮到兄弟姐妹;最后第四顺位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看看咱们大陆,简单明了,法定继承人就俩梯队。被继承人一走,第一梯队立马登场,配偶、子女还有父母并肩站,一起瓜分遗产;要是第一梯队没人了,才轮到第二梯队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你瞧,这差别是不是挺明显的?
4. 大 S 的遗产分配,太复杂了吧!拿大 S 来说事儿,要是她生前没立遗嘱,按照台湾地区这法律,具俊晔作为配偶,就得和两个孩子各拿三分之一遗产,可苦了大 S 的父母,卡在第二顺位,眼巴巴看着,遗产分配根本没他们份儿,这和大陆的规定完全不一样啊!
而且在台湾地区,夫妻财产分配还有弯弯绕绕的门道。要是两口子没特殊约定,婚前财产各归各,互不干涉;婚后财产呢,得先把婚后欠的债还清,再刨去那些白得的,像继承来的、别人无偿送的、慰问金之类,剩下的财产互相一减算出差额,再平分,这就是所谓的 “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就大 S 这情况,她要是不在了,具俊晔能先行使这个权利找平差额,之后在剩下的遗产里,他还能以配偶身份再拿三分之一。好家伙,这一套流程下来,我脑袋都快转晕了,太复杂了有没有!
大 S 的离去,让这事儿变得像一团迷雾,具俊晔的悲痛、两岸法律差异带来的遗产纠葛,都搅和在一起。家人们,你们怎么看这事儿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咱们一起扒开这层层迷雾。关注我的大鱼号,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挖掘,下次再聊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