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言“募资难”: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

木基研究 2024-03-05 10:18:36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据悉,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杰带来了多份提案,其中,围绕创投行业最关心的税收和募资问题,何杰提交了相关提案。 01 建议降低行业整体税负 税收问题一直是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 何杰指出,以我国创投行业股权(或股票)转让所得产生的税收为例,合伙制基金层面“先分后税”无需缴纳所得税,其机构合伙人须缴纳25%的所得税,其个人合伙人须缴纳20%(单一基金核算,但投资亏损不得跨年结转,不得抵扣基金的运营管理费用等其他支出,导致个人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实际税负可能远高于20%)或5%~35%(整体核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即按35%征收)的个税。公司制基金层面须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穿透到个人投资者仍须额外缴纳20%个税,实际税负达到40%。此外,对于创投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还须征收增值税。 对比美国创投GP、LP均为20%以下税率,我国创投行业实际税负水平仍然较高。何杰认为,当前现行的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一是公司制基金个人股东“五免三减半”政策覆盖面较小。二是合伙制基金单一基金核算方式下亏损无法跨年抵扣。三是初创型企业投资抵扣政策实际获取难度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何杰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创投行业所得税。扩大现有公司制创投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将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特定区域实行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深圳前海、河套及其他特定地区,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投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收益,免交增值税。 二是允许合伙制基金单一基金核算下亏损跨年抵扣。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优化财税〔2019〕8号文件,允许深圳前海、河套区域内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在单一基金核算方式下将投资损失跨期抵扣,从而解决基金运营期内盈亏不平衡带来的投资人实际税负率高于名义税率的问题。 三是优化初创型投资抵扣政策适用条件、简化申请流程。 四是实施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阶梯税率。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创新创投基金征管机制,对于深圳前海、河套区域内的创业投资企业,构建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税率机制,投资期限越长税率越低,以此来鼓励各类投资人进入创投行业并开展长期投资。 02 针对募资难: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 何杰在提案中指出,创投的募资难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化资金募集困难。二是LP复投率极低。只有少数投资机构LP复投率可以达到50%以上,多数投资机构LP复投率极低。这一方面是因为行业盈利能力、流动性不及LP预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LP更注重短期效益。三是外币基金募集尤为困难。四是行业分化加剧,大额基金多为国资背景管理人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何杰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打破企业年金、养老金投资创投市场政策障碍。目前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类型主要为银行、保险、券商、信托,建议允许业绩优秀的头部创投机构管理部分年金。同时,在创业投资发达的地区,试点将部分比例的地方养老金委托创投机构管理。 二是加速保险资金进入创投市场。建议适度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偿二代”体系中的风险因子;引导险资出资优秀管理人;完善保险机构对长期投资的考核标准,拉长股权投资的考核周期,也可探索按照特定品种或投资周期实施分类考核。 三是鼓励银行理财等市场化资金进入创投行业。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与创投特点相匹配的长期投资产品;降低银行渠道代销创投基金的费用;打造专业化投顾团队,加强高净值客户对创投行业了解。 四是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鼓励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进入创投市场;通过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家族办公室等参与风险投资市场;鼓励高校与专业创投机构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何杰委员提出的此条建议至关重要——长期资金来源一直是制约我国VC/PE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募资市场目前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 创业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从最初介入初创企业到实现退出,一般需要5-7年,这就需要大量长期资本的支持。国内长期资本还不成熟,缺少足够耐心的LP长钱。参照国际经验,VC/PE 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老金等保险资金、大学捐赠基金和各种家族财富,而国内这方面资金并未成为主流,甚至渗透率只有 2%—3%左右。我们期待着未来更多利好这些“长钱”进入VC/PE行业的政策与机制出现。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近年,险资、银行理财、上市公司、信托等主体正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LP领域越发重要的参与者。这些资金的特点在于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更加适合长期限的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投资理念相匹配。 险资方面,自2020年下半年“开闸”以来,险资对于PE/VC和母基金的募资来说是重要的LP群体。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股权创投基金与保险资金合作已初具规模、逐年增长。 我们认为,根据目前险资投资到股权基金的情况来看,险资还是更加青睐业绩稳定的头部GP,能够有效平衡风险、收益和流动性,满足保险资金对于风险厌恶、有限收益和高流动性的要求。险资担心的风险主要包括,退出时间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资产后续估值难度较大,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即使是“巨量活水”,也存在马太效应。险资做LP也会热衷于选择背景资源雄厚、业绩较好的综合性基金和专注某细分领域的基金合作。 银行资金方面,虽目前对股权基金的出资不多,但政策层面上已无障碍,且得到了鼓励: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银行理财子公司出资做LP,已投超130亿元。 上市公司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中型公司和上市公司开始扎堆做起了LP设立产业基金,为资本寒冬下的创投行业提供“源头活水”: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有超300家上市公司LP进行出资。从投资方向上来看,所投基金大多围绕在上市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展开投资,与公司主业存在高度相关性。 信托方面,随着科创板的推出、注册制的实行和信托业融资类信托规模不断压降,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探索从融资类业务向投资类业务转型的创新业务模式,股权投资信托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数据显示,2023年有超40家信托公司作为LP出资了80余支基金,出资金额超过320亿元。 当前产业发展快速更迭、持续压降非标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的大背景下,许多信托公司都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而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借助专业机构做好投资前期的判断与后期的管理,同时发挥信托自身的资金与行业资源,从而一方面实现盈利目标,一方面推动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 我们认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想要更好的发展,需要更多长期、稳定又专业的金融资本入场。正如何杰委员所建议,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拓展创投基金中长期资金来源的政策细则出台。 总体而言,随着政策方面的利好,长期资金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需求与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擅长发掘和培育长期价值的能力越来越相匹配,未来双方合作空间将大大拓展,构建起长期资金与私募股权创投行业相互支撑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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