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清零不合规机构!

城市新消闻 2024-08-12 01:50:52

7 月 19 日,安徽省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针对《安徽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此次《征求意见稿》系省金融监管局依照金发[2024](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予以制定,旨在强化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本方案的总体基调为从严监管、有序推进。《方案》就加速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格控制跨省展业、严密管理杠杆和融资来源、严肃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及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金融监管局领导于会上着重强调,少数企业违规出借业务资质乃监管重点,近 6 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的空壳企业坚决予以清理。

业内传出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 号)。据说,这份文件的保密等级颇高,省监管部门也只是部分传达,一些地市仅以纸质文件传阅!

业内协会人士给消金财经透露,地方金融加快对存量不合规机构进行清零。对于“失联”“空壳”以及严重违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抓紧拟定规范的退出流程,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力求在三年内完成退出。若确属情况繁杂、问题特殊的,可适度放宽退出时限。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失联”

机构:无法取得联系;于公司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果;能够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无法有效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 3 个月未依照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空壳”机构:近 6 个月无合理理由未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近 6 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 6 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构建联合工作机制,对于“失联”“空壳”机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完成认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督促企业在限期内前往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对被认定为长期停业未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吊销营业执照。

消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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